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合肥市肥東縣的董某是00后,小學畢業后沒有再上學。日前,因為犯盜竊罪,被廬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記者從判決書上看到,董某偷盜過程中連8歲的小朋友都不放過。
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董某先后在長豐縣及合肥市廬陽區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共作案4起。其中,2018年7月6日18時許,被告人董某在取保候審期間,至合肥市廬陽區壽春路與沿河路交口的一廣場內,見被害人葉某的兒子朱某(8歲)在玩無人機,無人機遙控面板上捆綁著一部內存為64G蘋果6PLUS手機,遂借口幫朱某調整攝像頭,將手機從朱某手中拿走,并趁朱某不備,將手機盜走。
另一起盜竊是,2018年7月8日10時許,被告人董某至合肥市瑤海區新蚌埠路與澥河路交口的電動車改裝店鋪內,以購買電動車為幌子,借口試騎電動車,趁被害人葛某不備,將其一輛黑色電動車盜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88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部分贓物已追回發還被害人,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被告人董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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