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檢查行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11月20日,安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安慶市督查考核辦公室,召開安慶市企業“寧靜生產日”制度新聞發布會。
安慶市施行企業“寧靜生產日”制度,規定每月1至25日為企業“寧靜生產日”,涉企執法檢查部門均須遵守企業“寧靜生產日”制度。
據了解,實施辦法所稱企業,是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
而涉企執法檢查部門,是指安慶市行政區域內對企業有管理、服務職能的部門和組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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