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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7月5日晚,大皖新聞記者從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處獲悉,此前打電話對他發(fā)出“死亡威脅”的男子,已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日,目前正在執(zhí)行中。
大皖新聞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看到,違法行為人阮某某,今年35歲,戶籍地為江西省金溪縣。警方查明,6月26日15時許,阮某某在浙江省義烏市以撥打電話的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決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為:自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7日在朝陽區(qū)拘留所執(zhí)行行政拘留。
行政處罰決定書。
吳丹紅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已查明阮某某并非勞榮枝案相關(guān)人員。那為何會打出這通“死亡威脅”電話,吳丹紅表示他也不清楚。不過,據(jù)其調(diào)查,阮某某并非初次犯罪,恰恰相反,此前曾有過多次違法犯罪記錄,三次入獄。
大皖新聞記者從一份義烏市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上看到,阮某某,初中文化,曾因犯敲詐勒索罪于2016年4月18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2017年8月2日,因犯敲詐勒索罪被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于2018年7月24日刑滿釋放。2021年3月17日,其因犯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再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大皖新聞日前報道,6月26日,吳丹紅律師的助理趙德芳律師接到一個“死亡威脅”電話。通話中,對方稱如果勞榮枝案被發(fā)回重審或改判,他將殺死吳丹紅全家。
從電話號碼看,顯示的屬地為江西鷹潭,而打電話的是一名男子。通話中,趙德芳提醒對方,他的手機有錄音,對方卻表示不在乎,“我不怕你錄音”。
當日,趙德芳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常營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了該案。6月29日上午,吳丹紅律師向記者證實,目前已經(jīng)查到了打電話人的身份,能夠確認的是對方是“與案件無關(guān)的人”。“已經(jīng)找到這個人了,是江西的。”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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