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石家莊市簽訂首份郵政快遞行業集體合同,對行業內不同工種崗位、不同工作形式的工資收入提出了行業指導線,其中明確快遞員崗位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00元,投遞普通件每件不低于0.7元。有快遞小哥感慨, “最近干活心里更踏實了,再也不擔心疫情或者其他意外因素送不了件就沒收入了。”(9月12日《工人日報》)
快遞小哥面臨的突出問題,是不能像“單位人”那樣訂立用工合同,導致他們普遍缺乏單位歸屬感。快遞小哥接一單活就拿一份錢,他們與平臺、商家等之間不訂立勞務合同,更沒有最低工資標準可言,甚至連每單的派費標準也充滿了變數,其結果是,不僅社保要自己購買,而且一旦無活可接,就會失去經濟來源。快遞小哥經常出現交通違章現象,以及這個行業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很大等,很大程度上也是這個原因所導致。
訂立集體合同之后,快遞小哥的各種合法權益就會得到保障。因為既然有勞務合同,那么,用工單位就必然遵守最低工資標準等法規,還應依法為職工購買各種法定的保險。這樣一來,即使快遞小哥完全無活可干,也至少有一份保障。
當然,待遇計發方式的改變,必然帶來派活和其它管理方式的改變。快遞小哥的工作積極性是否會受到較大影響,值得關注。在淡季甚至無活可干時如何分配勞動力,將直接關系到用工單位的營收情況,這方面的問題若解決不好,這項創舉也難以持續。相反,假如規則得到進一步完善,不僅快遞小哥權益更有保障,而且也能對快遞小哥形成較強約束,避免忙時出現“快遞小哥荒”等現象。
其實不僅快遞小哥面臨單位歸屬感缺失的煩惱,其他不少職業也同樣如此。比如保姆等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和家政公司之間,也很少簽訂勞務合同,通常也是干一單拿一單的錢,無活可干就失去基本收入來源,沒有單位幫他們購買保險,缺乏單位人的穩定性,同樣需要有類似的集體合同,來給予他們相應的保障。
由此看來,用集體合同提高快遞小哥的勞動保障水平,是一個值得廣泛推廣的模式。讓更多靈活、分散、臨時就業人員等,都能通過此種方式獲得更好保障,有單位歸屬感,不僅可提升這些人員的待遇水平,讓他們吃上定心丸,而且也會激勵更多人投身其中,為民眾提供緊缺的社會服務,實現勞動者、消費者、用工單位等多方共贏。
作者:羅志華(2022年9月13日 新安晚報 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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