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7日,記者了解到,上海綠地集團合肥置業有限公司未組織國際花都五期綜合用房工程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罰款人民幣6.07萬元。
合建監罰決字〔2024〕第2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現查明,上海綠地集團合肥置業有限公司未組織國際花都五期綜合用房工程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依法向上海綠地集團合肥置業有限公司送達了《合肥市建設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該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也未申請聽證。合肥市城鄉建設局認為,該公司上述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6.07萬元。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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