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5月30日,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發布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情況。據統計,近三年蜀山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團隊共計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400余件。
30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從會議現場獲悉,蜀山法院一直把“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作為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宗旨,立足審判,拓展職能,強化源頭治理。對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實行專門分案、專人辦理。充分發揮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在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的作用,加強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審判,同時將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刑事、行政案件納入受理范圍,著力構建“少年+家事”及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確保未成年人權益在各類案件中都能受到全方位的保護。
發布會現場
合肥市蜀山區法院行政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劉華介紹,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蜀山法院在審理離婚糾紛案件時,不僅對離婚雙方當事人進行矛盾化解,同時為了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也會引導父母雙方理性客觀處理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
自《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發出首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和《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引導父母認識并改正教育孩子方面的問題,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截至目前,蜀山法院共發出700余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現已實現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全覆蓋。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4月17日,在一起離婚案件判決中發出合肥市首份《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單》,督促父母當好合格家長,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還有選派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開展多樣法治宣傳活動,護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建立合作機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等。
劉華稱,下一步,蜀山法院將不斷創新審判模式,扎實做好新形勢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進一步發揮未成年人維權職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穩定、有序協調的社會環境。
案例1:男童用外公手機充值上萬元打游戲,法院調解退回大部分金額
原告張某在其外祖父手機上下載了某游戲,用其外祖父的手機號進行了實名注冊認證。后原告張某用其外祖父的手機,在該游戲內通過支付寶購買卡、鉆石、禮包等游戲貨幣和游戲道具,花費上萬元。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確認原告的游戲充值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并要求游戲公司全額退款。
蜀山法院從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出發,最終以調解方式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法官點評,本案從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出發,在維護法律公平正義的同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在處理此案的同時,法院對原告的法定代理人進行了教育,作為父母應當密切關注孩子的成長過程,及時發現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為,避免產生不良后果。
案例2:未成年騎電動車撞傷路人,法院調解家長賠償相關損失
王某系未成年人(15周歲,男),駕駛電動自行車載兩人上路行駛,將行人劉某撞倒,致劉某造成胸椎骨折、膝關節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無責任。后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劉某將王某訴至法院。
蜀山法院考慮到王某在事故發生時未滿十八周歲,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過承辦法官調解,最終王某及其監護人和劉某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
法官點評,因未成年人對交通規則的認識不全面,應急反應能力存在欠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履行好監護職責。同時,監護人也應注意加強未成年子女的道路安全教育,未成年人違規騎行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傷及自身生命安全,如果造成他人損傷,監護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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