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22日,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安徽美樂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肥西縣市場監管局決定對該單位處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據信用中國(安徽)的公開信用信息顯示,安徽美樂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規定的目錄電價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構成了在電費中加收其它費用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該單位處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 張燕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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