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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 7月27日,合肥市包河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免人員名單。
任命:
孫永祥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張建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陳永驁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夏凱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程婷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楊天柱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李玥玥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劉錕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李翔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甘超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趙亮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陳思遠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邢曉萌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馬海平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張慧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盛澤澄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凌圣榮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王金麗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孫永祥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張建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職務;陳永驁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周文生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夏凱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楊天柱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李玥玥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劉錕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李翔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甘超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郜明、嚴生、文宏、蔡海艷為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徐成的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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