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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立業主委員會需要走哪些流程?誰來籌備?經費從哪來?……《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中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下面,就聽聽“房小宣”怎么說……
問:成立業主大會,第一步是什么呢?
房小宣:成立業主大會前,要組建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籌備組由五至九人單數組成,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籌備組將組織、指導、協調業主大會的成立。
問:從籌備到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有沒有時間限制?
房小宣: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三個月內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六個月內無法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或者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組織籌備工作。
這也是此次《條例》中的“合肥特色”,有利于“久拖不決”問題的解決。
問:那籌備經費又從哪里來呢?
房小宣: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籌備經費,由建設單位按照物業總建筑面積每平方米零點三元且總額不少于兩萬元,最高不超過十萬元的標準承擔。建設單位應當在住宅小區竣工驗收備案前,將籌備經費存入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定銀行賬戶。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后,業主大會籌備組應當將籌備經費的使用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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