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12日,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飲料、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罐頭、乳制品等5類食品25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4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上海倍羽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蘇東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柯林速溶黑咖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巢湖市蘇灣鎮玉庭蔬菜店銷售的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長豐縣金隆酒店銷售的海蜇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瑤海區、巢湖市、長豐縣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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