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應急微信號10月23日消息,為深入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公布3起重大事故隱患精準執法案例。
案例一
2023年5月,蜀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安徽某幕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租賃合同中未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承租單位統一協調、管理等違法事實。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蜀山區應急管理局當場下達執法文書責令其整改。
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蜀山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萬元,對主管安全的人員夏某處罰款2000元。
案例二
2023年6月,肥西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合肥某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現場作業人員王某未取得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作業,經調查詢問,證實王某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生產作業培訓并取得焊接作業相應資格的違法行為。
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肥西縣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款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萬元。
案例三
2023年8月,新站高新區應急和城管局執法人員對合肥某機電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生產車間粉塵清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未及時清理生產現場鋁粉,致使生產車間積塵較多的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當場下達執法文書責令該公司及時清理粉塵,消除事故隱患。
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新站高新區應急和城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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