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消息 6月5日,合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擬新增職工門診統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公示。
公示稱,依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和《安徽省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門診統籌管理經辦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市、區(開發區)、縣醫保部門對申請職工門診統籌醫保定點的雙通道藥店進行了評估,現對擬確定為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的單位予以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2023年6月6日--6月12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電話:0551-63536528,電子郵箱:951653794@qq.com)
擬確定為職工門診統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名單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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