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合肥人社局發布通知,定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開展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社會保險年度繳費基數申報范圍為全市所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繳費單位。各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職工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范圍
1.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編制外人員,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2.失業保險費: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國家機關及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編制外人員,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3.工傷保險費: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實施公務員管理的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個人以職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2023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按起薪工資額確定;繳費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之和作為2023年度的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繳費單位應如實填報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收入,同一繳費年度內,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申報確認后,原則上不予變更。
目前2023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尚未公布,參保單位申報的職工繳費工資暫按2022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并按調整后繳費基數預收本年度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費。待統計部門公布全省2022年度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后,由社保經辦機構依據新的繳費基數上下限和原始申報數據,統一補調職工繳費基數并補收(退)差額,同時補調補收(退)單位社會保險費。
存在以下問題將實施聯合懲戒
通知稱,對存在以下問題的單位,將由相關行政部門組成檢查組,通過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雙隨機”形式進行實地核查,業經查實,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并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1.未按規定時間申報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的;
2.提供虛假申報資料,涉嫌少報、漏報和瞞報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的;
3.申報繳費基數明顯低于行業工資指導線的;
4.有繳費人數或繳費基數舉報、投訴的。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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