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晚報報道 2月17日,合肥市安委會辦公室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接下來,合肥市將積極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各地要將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納入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風險,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積極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安委會,市直有關單位要牢牢守住大型群眾性活動審批紅線,從嚴審核活動安全工作方案等申辦材料,提前對活動場所進行實地踏勘檢查,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堅決不予批準。對批準舉辦的,督促做好安全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配齊配足安全設施和安保人員。
要嚴格人員聚集公共場所安全許可,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向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責任、消防技術條件、消防安全管理等要符合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規定。場所投入使用前,要依法依規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手續,取得房屋驗收證明。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房屋,要按規定進行安全鑒定。
在監測預警方面,加快推進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將風險監測預警范圍由城市生命線領域全面拓展至公共安全、生產安全、自然災害等領域,盡快實現“能監測、會預警、快處置”的目標。
另外,綜合運用巡邏值守、人工智能算法分析、人口密度熱力圖等方式,強化人流密度實時監測,及時采取引流、限流、疏散等避險措施,嚴防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事故發生。
為加強安全管理,要將人群經常聚集的廣場等公共場所納入監測網絡并進行日常監測,設置安全提示等設施。在群眾自發性聚集活動重點時段,加強對重大風險的分析研判,落實場所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第一時間發現和處置人員聚集安全風險,避免管理盲區。
在隱患排查方面,通知要求,發揮好街道(鄉鎮)、社區(村)的網格管理前哨和探頭作用,對轄區內高密度人員聚集場所進行全面風險評估,切實摸清風險底數,常態化滾動排查安全隱患,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
此外,公共場所管理(經營)單位要建立應急值守、監測預警和處置聯動制度,設置應急值守電話、緊急呼叫按鈕等,優化工作人員的呼應方法和手段,暢通人員聚集現場的緊急信息接收、上報渠道。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朱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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