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月16日,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男子陳某被肥東法院決定司法拘留15日,但在拘留所內,陳某又同時收到來自六安市裕安區法院的拘留決定書。這已是陳某收到的第四份司法拘留決定,陳某或面臨至少60日的司法拘留。
據了解,2018年,張某受讓陳某持有的某餐廳一部分股份,并與陳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張某按協議約定進行了投資,后雙方因經營問題張某退出投資,陳某對應返還張某投資款項,以民間借貸方式出具借條與張某,載明“借到張某人民幣832500元,月利率2%。”但此后,陳某向張某支付了部分借款后不再支付。
2021年,張某向肥東法院起訴。肥東法院法官對雙方進行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陳某按750000元借款本金向張某履行,自2021年10月起每年向張某支付250000元,2023年10月付清。
不過,陳某第一期就未履行義務,張某向肥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承辦法官唐禮金通過網絡查控發現陳某賬戶被多家法院凍結,關聯案件協查顯示陳某在合肥市廬陽區、蕪湖、六安有民間借貸、租賃合同、不當得利、債權轉讓等十幾個案件在身。
唐禮金法官當即帶領法警驅車至陳某家中,但其已逃離住所地,下落不明。案件執行陷入僵局,只得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案雖結,事未了,唐禮金法官繼續采取多種方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行蹤。
2023年1月初,得知陳某在蜀山區出現,唐禮金法官立即對該案啟動恢復執行。1月10日,外出采購的陳某被執行法官逮個正著并帶上警車拘傳至法院。
原來,陳某并未離開合肥市,而是通過朋友身份證在蜀山區租了一套公寓供自己居住,使用別人的微信、支付寶進行日常消費。
有錢租房、高消費卻拒不履行債務,僵持到晚上8點,陳某仍鐵了心一賴到底,唐禮金法官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對其處以15日司法拘留。
1月16日,唐禮金法官在去拘留所送達陳某在肥東法院另一執行案件的拘留決定書時,六安市裕安區法院的協助執行函和兩份拘留決定書同步到達拘留所。
原來,陳某在裕安區法院也有好幾個執行案件在身,是裕安區法院“春節執行攻堅”重點執行對象,在得知陳某被肥東法院拘留后,裕安區法院當即向肥東拘留所發出協助執行函,待陳某拘留期滿后裕安區法院將立即對其實施司法拘留。也就是說,陳某或面臨至少60日的司法拘留。
李媛媛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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