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道路施工未完善相關手續且施工現場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這不僅違法,同時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日前,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治超大隊執法人員在國道206線巡查時,及時制止了一起違法挖掘路面行為。
當日上午,治超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國道206線合淮路1051K+100m處時發現,路肩有多處被施工單位挖出面積約60CM*60CM的深坑,而且施工方未在施工地點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經過現場勘驗調查得知,該工程為某鄉鎮的便民路燈桿工程,執法人員立即責令現場施工人員停止施工,并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地點兩端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保障行人和車輛的安全。
隨即,執法人員找到該鄉相關負責人,向其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埋設管線的具體規定。該負責人表示將立即停工,并按照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設置好安全警示標志。
史曉華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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