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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合肥包河區學區出爐,2022年中小學招生方案發布。
包河區2022年公辦小學學區范圍
1.合肥市巢湖路小學:巢湖路以西,屯溪路以北,宣城路以東,環城馬路以南。
2.合肥市青年路小學:宣城路經屯溪路至寧國路以西,太湖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環城馬路以南(不含合工大附中學區)。
3.合肥市屯溪路小學:徽州大道向西經香港街至桐城路向南,過屯溪路經曙光新村圍墻以西至曙光路以西,曙光路經九華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北,黃山路以北,金寨路以東,環城馬路以南。
4.合肥市曙光小學:徽州大道以西,太湖路以北,九華山西路向西延伸至宿松路以南(含水安公司宿舍、金水花園等),曙光路以東(含農行宿舍、送變電宿舍、曙光新村等),香港街經桐城路至屯溪路以南(含曙光雅苑、國檢公寓)。
5.合肥市青年路小學教育集團斛兵塘校區:馬鞍山路以西,太湖路以北,寧國路以東,屯溪路以南(含青年社居委及回遷安置小區、青年小區西區、景城花園等,不含世紀陽光花園)。
6.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陽光小學:世紀陽光花園。
7.合肥市謝崗小學:沿馬鞍山路以東金地國際城、文景雅居、聯邦花園、香榭里花園、鳳巢園、海達小區、原周谷堆社居委轄區。
8.包河區外國語第二實驗小學:分路口社居委,包括吳大郢、吳小郢、分路口、楊小郢、何老巷居民組和文昌新村小區、藍鼎星河府等。
9.合肥市太湖路小學:宿松路以西,望江路以北,金寨路以東,黃山路以南。含望江東路沿線單位(合肥手表廠、包河區地稅局、合肥供電局、市二處、商業大廈宿舍等)。
10.合肥市南園學校:桐城路以西,望江路以北,宿松路以東,太湖路以南(含太湖路以北的南園新村、同城花園、金安花園、鐵四局機關宿舍等)。
11.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學:宿松路以西,南二環路以北,金寨路以東,望江路以南(含生物藥廠生活區)。
12.合肥市曙宏小學:徽州大道以西,水陽江路以北,宿松路以東,望江路以南。
13.合肥市青年路小學教育集團銀杏苑校區:寧國路以西,水陽江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望江路以南。
14.合肥市衛崗小學:馬鞍山路以西,秋浦河路經過馬鞍山路沿著青年路到合巢路以北,桐城路經望江路到合巢路以東,太湖路以南。含合巢路沿線的電信、翼馬、日月名邸及馬鞍山南路東邊珠光花園等小區。
15.合肥市衛崗小學東校區:秋浦河路以西,南二環路以北,寧國路以東,秋浦河路經過馬鞍山路沿著青年路到合巢路以南。含馬鞍山路以東的金悅領地、和地藍灣、萬振城市廣場、麗陽蘭庭、珠光南苑等小區。
16.合肥市海頓學校:萬振逍遙苑、海頓公館、和昌都匯華府、碧湖云溪一期,寰宇上都、皖東廠、陽光城悅瀾府等小區。
17.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同安小學:南淝河路至南二環路以西,碧湖云溪一期北邊圍墻經至德路至望江東路以北,銅陵南路至南淝河路以東,南淝河路兩側(含王大郢A區、陽光上南怡園、新王大郢家園、甘棠苑、玫瑰紳城、淝河佳苑、碧湖云溪二期、金成公館等小區)。
18.包河區外國語第一實驗小學:元一柏莊、陽光上南嘉園等小區,以及五里廟社居委范圍內的胡崗、胡淺、東李、西李、代小郢、朱小郢和王大郢社居委胡大郢靠近五里小學部分居民組。
19.合肥市青年路小學教育集團錦城小學:關麓路經閶水路至宿松路以西,十五里河以北,金寨路以東,南二環路以南(含南二環路以北仰光社區東風居民組)。
20.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西遞小學:宿松路以西,閶水路以北,關麓路以東,南二環路以南。
21.合肥市師范附屬第三小學教育集團徽州小學:寧國路以西,祁門路以北,宿松路以東,水陽江路以南(含原江汽廠住宅區、梅蘭家園、凌大塘社居委等)。
22.合肥市曙光小學龍圖校區:廬州大道以西,繁華大道以北,宿松路以東,祁門路以南(含南二環路以北竹西社區李店居民組、原竹苑小區、原三棉小區等)。
23.合肥市望湖小學:包河大道以西,繁華大道以北,廬州大道以東,南二環路以南。
24.合肥市望湖小學教育集團葛大店小學北校區:北京路以西,龍川路以北,包河大道以東,南二環路以南。
25.合肥市望湖小學教育集團葛大店小學南校區:北京路以西,高速路以北,包河大道以東,龍川路以南。
26.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祁門路小學:棠樾路以西,龍川路以北,北京路以東,郎溪路高架以南。
27.合肥市淝河小學:黃巷村全部、老官塘社居委南二環路以東地區、平塘王村的王小郢、李城全部和張許、平塘王郢、金隅大成苑等
28.合肥市宋村小學:衛鄉、關鎮村等周邊地區。
29.合肥市第五十六中學:安凱廠住宅區以及原黃鎮小學學區。
30. 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包河花園校區:天津路以西,繁華大道以北,河北路以東,高速公路以南(含國開公館)。
31.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包河苑小學:河北路以西,烏魯木齊路經北京路至繁華大道以北,包河大道以東,高速公路以南。含繁華大道以南的萬泓中心、貢院。
32.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九瓏灣校區:北京路以西,花園大道以北,包河大道以東,繁華大道以南(不含安糧中心、和昌中央城邦)。
33.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西寧路校區:上海路以西,西寧路以北,河北路以東,繁華大道以南。
34.合肥市金葡萄小學:金葡萄家園、大圩鎮居民。
35.合肥市師范附屬第三小學教育集團徽州小學美丹校區:美丹家園、官塘村、高王村等。
36.合肥師范學院附屬西安路學校:上海路以西,錦繡大道以北,包河大道以東,花園大道以南。含安糧中心、和昌中央城邦、濱水灣等小區。
37.合肥市青年路小學教育集團黃河路小學:天津路以西、錦繡大道以北,上海路以東,太原路以南。
38.合肥市師范附屬第二小學:天山路以西,紫云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錦繡大道以南。含徽貴苑、春融苑、瓊林苑、臨濱苑、振徽苑、福徽苑等。
39.合肥市師范附屬第三小學:廬州大道以西,紫云路以北,天山路以東,錦繡大道以南。含樹蔭苑、徽昌苑、徽杰苑、觀湖苑、利港銀河幸福廣場、萬科時代官邸等住宅小區。
40.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華山路小學:包河大道以西,紫云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錦繡大道以南(不含利港銀河幸福廣場、萬科時代官邸等住宅小區),含琥珀瑞安家園、高速時代城、徽鹽世紀廣場、濱湖康園、瑞園等住宅小區以及義城街道拆遷未安置的社居委。
41.合肥市師范附屬小學:徽州大道以西,方興大道以北,玉龍路以東,紫云路以南。
42.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濱湖校區:廬州大道以西,中山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紫云路以南(不含觀湖苑)。
43.合肥市望湖小學洞庭湖路校區:包河大道以西,中山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紫云路以南。
44.合肥市師范附屬第四小學:徽州大道以西,云谷路以北,玉龍路以東,方興大道以南。含萬象公館。
45.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金斗路小學:廬州大道以西,南寧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中山路以南。含中海濱湖公館、皖新文化創新廣場、東方藍海等小區。
46.合肥市青年路小學教育集團云谷路小學:包河大道以西,南寧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中山路以南。
47.合肥市師范附屬第四小學南校區:云南路以西,珠江路以北,高速公路以東,云谷路以南。含菊園、竹園、公元天下等小區。
48.合肥市師范附屬第三小學教育集團貴陽路小學:徽州大道以西,珠江路以北,云南路以東,云谷路以南(不含萬象公館)。
49.合肥市師范附小教育集團萬慈小學:環湖北路以西,珠江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南寧路以南。
備注:各校學區范圍不含未確定學區的新建住宅小區,解釋權在包河區教體局,具體事宜請咨詢包河區招生辦公室(63357825、63357137)。
包河區2022年公辦初中學區范圍
1.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巢湖路以西,屯溪路以北,金寨路以東,環城馬路以南。
2.合肥市南園學校:徽州大道以西,望江路以北,金寨路以東,屯溪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陽光中學:馬鞍山路以西,太湖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屯溪路以南(含馬鞍山路東邊沿線的萬振逍遙苑、金地國際城、聯邦花園、文景雅居、香榭麗等住宅小區,不含工大附中學區)。
4.包河區外國語實驗中學:巢湖南路以西,銅陵南路以北,淝河路兩邊,屯溪路以南。含元一柏莊和陽光上南等小區。
5.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學:桐城路以西(含桐城路東邊沿線住宅小區),南二環路以北,金寨路以東,望江路以南。
6.合肥市第六十五中學:馬鞍山路以西,南二環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含望江路以南徽州大道西邊沿線住宅小區),太湖路以南。
7.合肥市海頓學校:淝河路經至德路至望江東路以西,南二環路以北,馬鞍山路以東,太湖東路經銅陵南路以南。含海頓公館、和昌都匯華府、碧湖云溪、寰宇上都、和地藍灣、麗陽蘭庭、萬振城市廣場、金悅領地、珠光花園、珠光南苑(東區、西區)、皖東廠小區、江淮廠宿舍、金成公館、陽光城悅瀾府等。
8.合肥市第二十九中學:巢湖南路以西,葛大店以北,馬鞍山路以東,銅陵南路以南。含玫瑰紳城小區等周邊住宅小區。
9.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龍川中學:宿松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金寨路以東,閶水路以南。
10.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西遞中學:徽州大道經廬州大道以西,閶水路經宿松路再經高速至繁華大道以北,金寨路以東,南二環路以南。
11.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望湖校區:包河大道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南二環路以南。含南二環路以南、桐城南路以東、江汽廠南圍墻以北住宅小區和梅蘭家園小區。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祁門路中學:棠樾路經龍川路至北京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河大道以東,南二環路和郎溪路高架以南。
13.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包河花園校區:天津路以西,繁華大道以北,包河大道以東,高速公路以南。含格林麗景、國開公館等。
14.合肥市第五十六中學:淝河鎮所轄的葛大店社居委部分、黃鎮村、施河村、衛鄉村、關鎮村、院塘村、孫崗村、席井村等。
15.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九瓏灣校區:北京路以西,花園大道以北,包河大道以東,繁華大道以南。不含安糧中心、和昌中央城邦等小區。
16.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包河中學:金葡萄家園、大圩鎮居民。
17.合肥師范學院附屬西安路學校:安糧中心、茗灣學府、和昌中央城邦、濱水灣等小區。
18.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教育集團黃河路中學:南淝河路以西,錦繡大道以北,花園大道以南,包河大道沿黃河路至北京路以東,含南麗灣小區。
19.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濱湖校區:濱湖世紀城、觀湖苑。
20.合肥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濱湖校區:包河大道以西,紫云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錦繡大道以南。
21.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教育集團廣東路中學:南淝河路以西,中山路以北,錦繡大道以南,包河大道以東。
22.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廬州大道以西,方興大道以北,玉龍路以東,紫云路以南(不含觀湖苑)。
23.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教育集團中山路中學:包河大道以西,中山路以北,廬州大道以東,紫云路以南。
24.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教育集團南校區:徽州大道以西,云谷路以北,高速公路以東,方興大道以南(含萬象公館和文一豪門金地)。
25.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學教育集團南寧路中學:四川路經南寧路至云南路以西,珠江路以北,高速公路以東,云谷路以南。含濱湖竹園、菊園、合肥云谷、綠城招商誠園、正榮府、公園天下等住宅小區。
26.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陽光南校區:徽州大道以西,珠江路以北,云南路以東,南寧路以南,含都會1907、時光印象、濱湖順園、榮盛華府等小區。
27.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教育集團嘉陵江路中學:包河大道以西,珠江路以北,徽州大道以東,中山路以南。含保利五月花、萬達文旅城、恒大、寶能城、中海濱湖公館、聯投中心書城、皖新文化創新廣場、東方藍海等項目。
備注:各校學區范圍不含未確定學區的新建住宅小區,解釋權在包河區教體局,具體事宜請咨詢包河區招生辦公室(63357825、63357137)。
包河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全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號)和《關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合教〔2022〕5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
(二)屬地管理原則。區教體局在區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統籌公辦、民辦、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制定本校2022年招生入學方案,及時公布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聯系電話等信息,妥善處理招生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號)關于全面均衡分班要求。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公辦學校學區或民辦學校審批地范圍的確定、調整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的指導意見》(合教基〔2019〕56號)執行。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報名條件
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區教體局批準。
三、招生入學內容
(一)公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6月下旬開始,相關招生時間安排見附件1。
2.招生方式。公辦學??赏ㄟ^“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或預約,根據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分批錯峰到相應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無法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的,可直接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并線上登記。已在小學畢業學校集體報名的七年級入學學生,無需網上登記,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
4.嚴格執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根據上級要求,我區繼續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時間。6月24日至7月1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
2.招生方式。民辦學校統一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律通過區教體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上述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3.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雙減”要求。區教體局將“雙減”工作成效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和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后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二)強化監督檢查。區教體局嚴格執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要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四)嚴懲違規行為。區教體局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追回有關獎補資金;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對存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納入“黑名單”、計入年檢等處理。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和網上報名系統錄入率及錄入進度將納入2022年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公辦學校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工作至9月底全部完成。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中小學要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線上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充分、深入、細致解讀市、區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要設立咨詢電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幼兒園、小學要提前提醒畢業班隨遷子女家長辦理或更換居住證;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全面宣傳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教育改革發展形勢、教育資助政策的了解,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咨詢電話:0551-63357825/63357137
投訴電話:0551-63357793
包河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時間安排表
包河區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全區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
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的學區范圍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招生條件
(一)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且房產在我區的,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居住證滿半年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截至2022年8月31日居住證滿半年的隨遷子女,要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居住證所在區域,到相應報名點學?,F場審核,并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及時安排入學。
(四)其他兒童少年入學
1.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175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2.留守兒童入學。各中小學要切實關愛留守兒童,摸清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中小學要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區內聽障及視障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合肥市特教中心就讀;合肥市太湖路小學“輔讀班”面向老城區招收智障兒童;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金斗路小學“包河區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向濱湖新區招收智障兒童。各中小學要按照區教體局統一部署,扎實有效開展送教上門工作,對不具備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規范、有效實施送教上門,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
4.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分別由區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5.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區內,其子女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6.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政策:①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②父母均為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五)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4.2020年疫情期間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文件執行。
5.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修訂〈合肥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號)執行。
三、入學程序
(一)持本區戶籍、房產、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入學
可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
1.持本區戶籍、房產居民子女入學
(1)小學招生
線上登記錄取。7月4-7日,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填報資料(含學位年限登記情況)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的顯示登記成功,家長無需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7月4-7日,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預約線下審核時間。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直接線下審核錄取。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的,無需在網上登記或預約,可直接去相應學校審核材料。
因特殊情況未及時報名的,于7月18日到相應學校進行補報名。
小學入學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2)初中招生
我區有小學畢業生的學校,以校為單位,于6月24—26日,到區招生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統一辦理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集體報名手續,家長無需網上登記,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在外區或外地就讀小學需回我區就讀初中的應屆畢業生7月8-9日到區招生辦臨時報名點——合肥市48中學望湖校區(包河大道和祁門路交口向西200米)辦理報名手續。因特殊情況未及時報名的(含民辦學校搖號未錄取的學生),于7月18日到臨時報名點進行補報名。
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等。
2.持居住證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或預約,憑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居住證所在區域,到相應報名點學?,F場審核。報名時間為7月22-23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8-29日。
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居住證截至2022年8月31日滿半年);
②在我市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④戶口簿;
⑤小學入學報名須提供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初中入學報名須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二)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無需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直接提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四、有關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小學要制定詳細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在學校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發布致家長一封信、學校招生公告等,及時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時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二)加強招生宣傳。各中小學要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安排專人指導學生家長網上報名登記工作,設立專門咨詢電話并保持電話暢通,耐心做好家長解釋和服務工作。要做好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實施工作,認真核實學位占用情況,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要做好房產信息登記和學位信息查詢工作。
(三)嚴格規范招生。各中小學要嚴格遵守招生時間節點、程序、辦法,不得違規招收其他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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