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合肥市民夏先生今年六月份進入安徽國泰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國泰公司)并被派遣至合肥百盛食品有限公司(下文簡稱百盛公司)進行安保工作,后兩家公司間產生糾紛并于今年6月底結束合作關系。而夏先生及其三位同事卻因為兩家公司間的矛盾而遲遲未能拿到6月份的工資。
討要工資卻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
11月8日上午,夏先生告訴記者,今年6月他在合肥百盛食品有限公司廠房外看到一則招聘啟事,雖然是去百盛公司當門衛,但勞務合同是與百盛公司簽訂的。“當時和國泰保安公司的一個隊長簽的勞動合同, 并于6月14日正式入職?!毕南壬硎?,按合同規定,保安的每月工資為2400元,每個月20號左右發放工資。
然而,今年上半年百盛公司發生一起盜竊行為,百盛公司發現后第一時間報案,并認為保安公司對于此次盜竊事件負有一定責任。“他們(百盛)認為我們保安有責任,是我們工作的失職,所以在立案后百盛就解除了與國泰的合作關系?!毕南壬Q,因為這個事百盛就暫扣了需要支付給國泰公司的六月份的服務費用,而國泰公司因此為由拒絕發放他六月份的工資。
“我找他們(國泰)要工資,他們就讓我找百盛,說百盛不給他們錢,他們也沒錢給我發工資?!倍笙南壬蛶孜煌掠终业桨偈⒐?,百盛又告訴他自己是與國泰保安公司簽訂的勞動關系,工資并不歸百盛發放。夏先生告訴記者,在盜竊案發生后,當晚值班的保安就已離職,而自己正是接替他的工作?!敖Y果現在工資遲遲拖著不發,我們就被他們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工資緣何發不下來?雙方各執一詞
針對夏先生等人的問題,國泰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百盛公司告知自己,在案件沒有調查結束之前暫時不會發放國泰的服務費。況且他們(夏先生及其同事)的工作就是維持園區秩序保障園區安全,“現在廠里面東西都被偷了,他們難道不要負責么?”該負責人表示,只要員工按時工作,沒有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誰敢不發他們的工資,“只是要等案件調查結束確定責任后該處罰處罰,該發多少工資發多少。”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合肥百盛食品有限公司,人事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之前是與國泰簽署了合作協議,國泰派駐員工到他們這邊進行安保的工作,“我們與國泰簽訂了外包協議,但工資發放問題屬于保安公司與夏先生等人的勞務糾紛?!?/p>
針對與國泰的服務費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公司明確表示要等結案我們才好和國泰結算服務費,因為這個事情(盜竊案)發生在他們保安執勤的時間段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百盛公司也同國泰溝通了關于員工工資發放一事,“他們不能因為此事將員工工資的發放轉嫁到我們第三方用工公司身上?!痹摴ぷ魅藛T表示,他們在第一時間也和幾位保安師傅解釋了其中的緣由,“保安公司是沒有任何理由扣發他們的工資,他們討薪需要的流程、手續、證據,能提供的我們也都會幫忙提供。”
勞動監察部門:經調解本月中旬發放拖欠工資
公司間產生糾紛殃及員工,針對此事記者聯系到合肥新站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案件他們已經獲悉并在積極調解?!拔覀円呀浂啻稳ガF場協調過這個事情,但兩家公司現在都認為是對方的原因導致員工工資拖欠,要等到盜竊案調查結果出來后再支付工資。我們也理解當事人比較著急,我們也會再安排同事前往兩家公司進行調解,讓員工盡早拿到工資?!?/p>
就在8日中午1點左右,記者再次接到新站區勞動監察大隊的來電,其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國泰公司希望等待案件有初步進展厘定責任后,再發放員工工資。”當時考慮到國泰公司的提議有其合理性,在征求員工同意后協商順延一段時間發放工資。由于偵辦進展緩慢,拖欠時間過長,新站區勞動監察大隊再次約談國泰公司,提議先發放工資,待后期查明責任后,可以再對員工進行追償。
今天中午,國泰公司在新站區勞動監察大隊的再次調解下,終于同意于本月24日之前依據實際出勤情況發付工資。
律師解讀此類勞動糾紛
針對這一勞動糾紛,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張長行律師表示,本案中,勞動者夏先生的勞動關系屬于勞務派遣,保安公司系用人單位,第三方公司系用工單位,保安公司與第三方公司之間存在由保安公司提供安保的服務合同關系。
張律師認為,在勞務派遣中,雖然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分離,用人單位不實際使用和管理被派遣的員工,但此時的用人單位仍然屬于《勞動合同法》定義的“用人單位”,依法負有“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包括按月支付勞動報酬等。第三方公司與保安公司之間存在的服務缺陷爭議并不能阻卻用人單位保安公司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定義務。張律師建議,勞動者如遇到此類案件,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或依法提請勞動仲裁索要勞動報酬。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