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先鋒微信公眾號消息 2022年11月3日,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公告顯示,本次計劃公開遴選二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78名。具體內容如下:
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22年度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遴選二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78名(詳見附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1.本市各縣(市)區(qū)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2.本市各縣(市)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中央和省級機關設在本市各縣(市)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市直機關設在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的單位、市屬監(jiān)獄戒毒機構、各開發(fā)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中符合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fā)〔2010〕59號文件計算。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的規(guī)定要求。
4.報名人員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報名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1月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2月。
(三)不得報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2年11月3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合肥先鋒網(http://www.hfxf.gov.cn)發(fā)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及職位表。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撥打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遴選單位聯(lián)系。公開遴選工作中,將在合肥先鋒網公布有關工作動態(tài)與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本次公開遴選采用報名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報名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6:00。報名人員報名前,須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名時,應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
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與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職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人員的遴選資格。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進行,時間為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6:00,分為“預審”和“復核”兩個階段。
(1)預審。各遴選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及時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預審。報名人員應隨時關注預審結果。通過預審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預審的,應于11月9日12:00前改報其他職位。
(2)復核。通過預審的報名人員,須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2年度安徽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黨委(黨組)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根據報名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報名表中的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蓋黨委(黨組)章。報名人員須于11月9日12:00前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轉換為電子圖片(彩色圖片,jpg格式,尺寸為1000*1414像素,大小為1MB以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各遴選單位對報名人員上傳的蓋章報名表進行復核,未上傳的不予復核。
報名人員只進行網上填報或預審通過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蓋章報名表的,視為放棄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3.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審查(預審和復核均合格)的報名人員應于11月10日12: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易寶)繳納筆試費用(4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計劃數。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11月11日10:00—16:00改報其他職位。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于11月11日17:00前完成。
4.打印準考證。報名人員應于11月17日至11月18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均為100分。各遴選單位可根據需要在面試環(huán)節(jié)開展職位業(yè)務水平加試,時間安排在面試之前,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面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或面試合成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加試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遴選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場設在合肥市,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閱卷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并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面試人選從同職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需要加試的職位,加試、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確定:職位計劃數為1-2人的,人選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6:1;3人及以上的,人選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5:1。加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面試前,各遴選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和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面試考官為7人,由市委組織部負責選派。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按照與遴選職位計劃數2: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人選。擬遴選人選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考察采取差額的辦法進行。由市委組織部抽調人員會同遴選單位組成考察組,采用量化打分方式進行,考察分數計入考生成績。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綜合考慮考察對象年度考核等次及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等情況。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
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報名人員誠信記錄。
(五)確定擬遴選人選、體檢、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1.確定擬遴選人選。各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不唯分取人,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選。
2.體檢。對各單位確定的擬遴選人選,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應在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公示。體檢合格的,在合肥先鋒網、遴選單位、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遴選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任手續(xù);崗位適應性較差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體檢、公示、試用期間擬遴選人選缺額的,由遴選機關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委組織部審核確定后按規(guī)定進行。
政策咨詢電話:0551-63538760
考務和技術咨詢電話:0551-6345790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1-63537414
附件:
1.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2.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
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符合《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均可報考。
(1)本市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縣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市直機關設在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的單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包括:市公安局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的各城區(qū)、開發(fā)區(qū)分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的各分局,開發(fā)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市屬監(jiān)獄戒毒機構;
(4)中央和省直機關設在我市縣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哪些選調生可以報考?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和《安徽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皖組發(fā)〔2018〕12號)等有關規(guī)定,符合基層鍛煉規(guī)定要求、《公告》規(guī)定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可以報考。
4.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能否報考?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但遴選到新單位后領導職務不再保留。
5.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預備黨員能否報考?
可以報考。
6.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獲得學歷學位的能否報考?
報名人員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符合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7.報名人員能否以輔修專業(yè)報考?
不能報考。
8.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機構、省市監(jiān)獄戒毒機構、省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市經開區(qū)(高新區(qū)、實驗區(qū)、產業(yè)園區(qū)、風景區(qū)等各類園區(qū))等的工作經歷,能否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9.市公安局所屬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等一線實戰(zhàn)單位的工作經歷能否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不認定基層工作經歷,但報考公安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10.在本級機關的工作時間應該如何計算?
答: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時間以正式任職時間(含試用期)計算,在本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在同一層級不同機關的工作時間,可以累積計算。
11.公務員工作經歷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能否累計計算?
可以累計。
12.新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新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直接登記的以單位批準參照管理的日期起算工作經歷;通過考試登記的,以登記日期起算。
13.報名表如何審核?
報名人員須下載《2022年度安徽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署報考意見并蓋黨委(組)章。屬于科級領導職務的縣、鄉(xiāng)機關公務員,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再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縣、鄉(xiāng)機關選調生的報名表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14.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報名后報名人員工作單位、職務等發(fā)生變化,應該如何處理?
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應如實向遴選單位報告情況,并中止報考行為,遴選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考察或擬遴選人選。
15.報名人員作為遴選單位擬遴選人選公示后,能否晉升職級?
根據公務員轉任有關規(guī)定,擬遴選人選公示后,在辦理轉任手續(xù)前不得晉升職級。公示前晉升職級的,應主動向遴選單位報告。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公開遴選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7.《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僅適用于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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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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