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消息,某公司技術人員,利用參與某信息資源共享項目的權限,可以幫助他人找回、重置服務平臺上密碼之便,勾結無業人員倒賣平臺密碼,非法獲取公民信息,從中謀取高額利益。2022年9月15日,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陶某、許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二年八個月,緩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2017年10月,某公司技術人員楊某某因被勞務外包而參與“某信息資源共享—業務軟件”項目至統一身份認證系統的支持工作,享有后臺的高級權限,可以幫助他人找回、重置服務平臺上密碼。從2019年5月開始,楊某某接受陶某的委托,由陶某提供需要找回密碼的人信息,楊某某利用履行職責在信息網上找回或者重置密碼,以每條50元、70元的價格賣給陶某,陶某則接受許某某的委托,以每條150元至230元的價格倒賣給許某某,許某某則接受王某某的委托,以每條260元至360元的價格倒賣給王某某,王某某則接受微信名為“不能說的秘密”、“洛十八”等人的委托,以每條360元至450元左右的價格倒賣給這些人,違規重置被害人張某等約1000人在平臺上的密碼,以此獲取張某等人的相關證書等信息,從中謀取高額利益。楊某某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6萬余元,陶某非法獲利共計13萬余元,許某某非法獲利共計11萬余元,王某某非法獲利共計10萬余元。由于上述被告人的非法獲密行為,導致被害人張某的工程技術等級證書被他人以11萬余元的價格擅自出賣、掛靠。
案發后,王某某、陶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許某某、楊某某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楊某某、陶某、許某某、王某某分別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且系初犯,并自愿認罪認罰,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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