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6月9日,河南的韓女士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求助,自己一個月前看中了一款車,給合肥質鑫名車的一名銷售人員轉了1萬意向金,沒有約定具體提車時間,本想交了意向金之后直接來提車,結果因疫情,時隔一個月過來合肥提車,卻被要求加價1萬,否則不退意向金。6月10日下午,記者跟隨韓女士來到了合肥質鑫名車詢問處理方案。
求助:千里迢迢來提車卻被告知需加價
"大概在4月29日在小紅書上認識了質鑫名車的銷售顧問,他說他那邊有現車,我們就加了微信,說如果我想要的話他就幫我卡車,聊了以后我交了一萬塊錢意向金。"韓女士說,她上個月底疫情解封后一直跟銷售聯系,大概一周時間對方沒有回過任何信息,所以她不放心就開車到合肥這邊了,被店里領導告知該銷售人員辭職了,之前交的一萬意向金交給公司了。
"因為交完錢知道疫情封控就想讓他退錢,結果他就不退,那我就說疫情結束去了(合肥)再說。"6月9日下午,韓女士告訴記者,當時銷售人員直接發過來一份他們所謂的合同,說合同已經成立,她也就想著疫情結束過去買車。
但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韓女士6月7日來了合肥才知道車也沒給她訂上,并且要加錢一萬多才給訂車。"我現在已經呆了三天了,現在就是要加價否則不給退意向金。"韓女士內心非常著急。
公司:建議韓女士走法律途徑解決
6月10日下午2點多,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跟隨韓女士一起來到了位于合肥市包河區上海路與繁華大道交口處的合肥質鑫名車,見到了該公司孟經理。
孟經理告訴記者,前兩天他配合韓女士已經去派出所協調好了,最后結果是如果韓女士能在別家店低于60萬買到這款車,我把定金退給她,如果在外買不到,公司繼續提供服務。
針對一萬元是意向金還是定金,孟經理表示,韓女士一開始給的是1萬元意向金,但是銷售一開始沒有收,后來向公司申請59萬賣這款車,申請成功了,意向金轉為定金,銷售把錢收了,說明公司同意59萬賣給韓女士。
孟經理表示,但后來,韓女士又想要57萬、58萬的,是違約了,定金不能退。但考慮到是疫情原因沒能及時過來,并且是外地客戶則愿意協調解決。但是公司不能為了1萬元定金一直等,就把車子賣掉了。并且,如果韓女士要繼續訂車,現在市場上這個價格已經給不到了,要加價,因為當時疫情價格低。
下午,雙方協調到最后,孟經理表示,公司已經不讓他參與這件事的處理了,定金不退,車子也不訂了,后續韓女士可以找第三方,找任何渠道解決,比如走法律途徑。
消保委:要明確1萬元是意向金還是定金
當天下午,記者聯系上了合肥市消保委副秘書長丁云咨詢意見。丁云表示,首先要明確這1萬元是意向金還是定金,因為韓女士是在網上訂車,現在可能要通過雙方的聊天記錄來判斷。
此外,丁云提出,如果雙方已經對這個車型的價格約定好了,消費者支出1萬元意向金,然后公司來找車,商家如果突然提出來要加價,和雙方之前已經約定的價格不符的話,則是屬于臨時變更了合同條款。那消費者可以選擇接受或是不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把意向金給要回來,因為意向金不是定金,不具備法律擔保性質。
最后,丁云給出建議,韓女士可以聯系轄區市場監管所反映情況,屆時市場監管所會組織雙方到場進行調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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