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居民私自從樓上拉線給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業主遭遇夜半驚魂……前不久,這樣驚險的一幕就發生在合肥隆昊昊天園小區內。近日,此事迎來了新進展:涉事居民被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消息傳出后,很快引發小區業主們的關注。
小區凌晨起火,三輛電動車被燒毀。(受訪者供圖)
業主回憶夜半驚魂 ,事發地還殘留著灰燼
2022年1月13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來到了隆昊昊天園小區。業主介紹,事情發生在2021年12月7日凌晨,小區12幢樓單元門口突發大火,散發濃煙,并傳出“噼里啪啦”的聲響。一些居民在睡夢中被驚醒,出來一看,原來是電動車起火了。隨后,有人報警,沒多久民警和消防人員趕到,最終將火撲滅。
多位業主稱,因撲救及時,此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但3輛電動車被燒成骨架。后來大家聽說,此次起火與6樓一戶居民私自拉線給電動車充電有關。這讓大家在心有余悸的同時,也感到有些氣憤。“居民樓起火,危害的是廣大居民的安全,所以大家都很關心此事的最終處理結果。”一位業主說道。
近日,該小區物業在業主群內發布消息稱,涉事居民已被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這位居民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也希望小區其他人今后都能做到規范停車充電,消除安全隱患。”對于這一結果,一些業主覺得很“給力”。
事發住宅樓。
隨后,記者來到事發地12幢樓看到,單元門口地磚已有大面積被燒黑,周邊還殘留著灰燼,靠近門口的樓道墻上就貼著“嚴禁車輛在公共走道、樓梯間停放及充電”的提示。按照小區居民提供的地址,記者來到6樓,但多次敲門,涉事業主家中均無人應答。
物業:“飛線充電”現象有所減少
2022年1月13日中午,在該小區物業服務中心,一位負責人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此次火災是由于事發住宅樓6樓一位業主私自從樓上拉線給電動車充電所引發的。事發后,民警、消防人員以及物業保安都趕到了現場,最終將火撲滅。萬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有3輛電動車被燒毀。
對于 “飛線充電”情況,該負責人稱,小區內有多處非機動車庫,也配置了充電設施,事發住宅樓對面就有一處非機動車庫,平時物業還會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讓大家不要“飛線充電”,保安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此類情況也會制止,但依舊有個別業主不聽勸導。近期,此次火災處理結果出來后,物業也再次展開了宣傳。從現實來看,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不僅“飛線充電”現象有所減少,一些業主現在遇到此類情況,還會主動向物業反映。
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物業方面還將加強管理,希望通過此次事件,能讓廣大業主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警民告示》提醒:要正確停車充電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該小區住宅樓電梯內,還張貼了《警民告示》,并附上了涉事居民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涉事居民為一名53歲的男子趙某,2021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因為趙某私自從6樓拉線到1樓單元門口給電動車充電,導致電動車起火,引發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第2項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趙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同時消防部門對物業也進行了相應處罰。
小區內張貼的《警民告示》
在該《警民告示》中,公安、消防部門還提醒廣大居民:預防電動車火災,正確停放、充電是關鍵。《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希望小區居民切實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積極配合物業對電動車規范停放的管理,禁止電動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消除安全隱患,避免險情發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 見習記者 韓喻 攝影報道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