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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進一步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明晰巡游出租汽車經營關系和權責,不斷提高行業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合肥市出臺了《關于規范市區個體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個體巡游車車輛產權可自行選擇登記到車主或現有企業名下,建立自主經營、委托管理、組建公司三種共存的經營方式,理順了企業、車主之間的法律關系和權利。
《意見》明確個體巡游車遵循自愿原則,可繼續登記在現有巡游車經營企業名下,或按照車輛經營權使用證持有人與車輛所有人一致的原則,將車輛產權相關證件、道路運輸證登記到車主名下。同時,強化了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車主可自主選擇經營方式,選擇自主經營的,應承擔承運人責任,實施自主管理;選擇委托服務管理的,可保持現有或變更服務管理企業;值得提醒的是,由車主共同組建公司的,應當符合《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和《合肥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并取得巡游車經營許可,車輛經營權歸公司所有,車輛產權相關證件、道路運輸證需登記在公司名下,實行公司化經營。
《意見》還從加強經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等方面,對車主、巡游車經營企業的權責進行了明確,要求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以及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管理等,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通過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加大對個體巡游車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個體巡游車經營秩序。
此外,《意見》中還明確,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以車輛為單位,對個體巡游車經營管理情況、安全生產情況、運營服務情況、文明創建情況、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等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分別作出“準予繼續經營;責令整改且整改合格后可繼續經營;限制經營;收回經營權”相應處理。
與此同時,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將加大對巡游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力度,持續對拒載、繞路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文明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巡游出租汽車事中事后的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質量,推動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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