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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山東一名大叔在蕪湖火車站準備購買車票回家遇難,來了一個“熱心人”主動幫忙,不料,卻被對方惦記錢財,盜竊了微信錢包5600元。日前,合肥鐵路運輸法院以盜竊罪對李某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繼續追繳尚未退賠的贓款人民幣3000元。
據了解,今年8月,年近花甲的王某來到蕪湖火車站準備回山東老家。正在王某為不會購買車票著急時,一個年輕的小伙子李某主動上前幫助他購買了車票。李某在鐵路蕪湖站售票廳幫助旅客王某購買車票取得信任后,趁王某在車站超市微信掃碼購物之機,竊取王某微信支付密碼,并借口幫助王某修改支付寶支付方式為由拿到王某手機,趁其不備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將其微信賬戶內人民幣3500元轉入自己的微信賬戶,后又用自己手機登錄王某微信,以掃碼消費方式竊取王某微信賬戶內2100元,共計盜竊5600元。
當日,王某電話聯系李某要求返還被盜錢財,李某通過微信返還2600元。2021年9月13日,李某在家中被民警抓獲。
合肥鐵路運輸檢察院以李某盜竊罪向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其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罰。建議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合鐵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綜合其坦白、認罪認罰、部分退贓等犯罪情節,最終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繼續追繳尚未退賠的贓款人民幣3000元。
法官提醒:大家在享受移動支付便利時,也要做好防范措施。手機不要隨便交由他人操作,更不要輕易把支付密碼泄露給他人,特別是在人員密集的車站、超市等公共場所,在輸入支付密碼時,應與他人保持適當距離,同時做好遮擋,防止密碼被有心之人記住。另外慎重開啟免密支付,防止手機被他人借用的情況下錢款被盜刷。
喬淑云 李玲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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