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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根據居民請求,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修剪了一棵茂盛的苦槐,但有居民認為這是毀壞綠化,城管部門調查后決定處罰物業服務企業,物業負責人表示不理解。11月23日,合肥經開區城管部門回應稱,該物業服務企業過度修剪影響到樹木正常生長,雖情有可原但處罰有據。
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私自砍伐大樹遭投訴
今年9月15日,合肥經開區城管執法大隊接群眾舉報稱,位于宿松路某居民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私自砍伐大樹。接報后,該大隊臨湖中隊執法人員前往現場調查處置。
在該小區8棟一單元門前,一棵苦槐樹被人從樹根出地面2米處進行了截干。執法人員對被截干的苦槐樹進行了測量,得知被截干的兩根干枝胸徑分別為18cm和14cm。執法人員調查得知,截干確實是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所為。物業負責人表示,小區8棟居民反映這棵苦槐樹經常掉落果子,容易砸人并擔心小朋友誤食,所以應居民請求才安排物業綠化工人修剪。
物業服務公司涉嫌過度修剪被罰500元
執法人員邀請了綠化技術人員進行了鑒定,相關專技人員認為可能存在過度修剪,但因樹木已進入休眠期,短期內無法判斷是否影響生長。為保障樹木后期健康生長,需要物業服務企業對這棵樹木加強管養,進行觀察。在執法人員的要求下,物業服務企業對該棵苦槐實施了專門養護。11月4日,該企業授權委托人到城管部門接受了調查詢問。當事人申辯稱,目前,該棵苦槐長出了新芽,不影響存活,不構成損壞,屬于正常修剪行為。
日前,該區城管執法大隊組織了案件合議討論,合議組成員一致認為當事人的行為屬于過度修剪,嚴重影響到樹木的正常生長并構成損害,且屬于損害城市綠化較重情節,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根據城市綠化管理的相關規定,并參照合肥市城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決定對涉事企業處以500元的罰款。城管部門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綠化養護中的小修小剪不需要辦理行政審批手續,但如果對樹木進行大幅度的截干,應提前向轄區城管(園林)部門申報,根據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進行。
戴恒英 何宗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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