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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網約車退出市場“營轉非”以后,車輛的營運性質就變成了私家車。可有人就是不甘心,抱著僥幸心理,依然從事營運活動,企圖以其他的網約車運輸證蒙混過關。日前,合肥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包河大隊執(zhí)法人員火眼金睛,將這個“玩巧”的“冒牌”網約車依法查扣。
9月8日,合肥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包河大隊執(zhí)法人員正在合肥南站西落客平臺開展路面巡查。正當執(zhí)法人員計劃對一輛車牌號為皖A8JW**江淮牌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員秦某某就一再強調,自己開的是“合法”網約車,還煞有介事地拿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而現場交通執(zhí)法人員準備打開詳看時,秦某某眼中流露出慌亂。仔細一查,原來其口中的“正規(guī)”網約車并不合規(guī),而是一輛私家車。
“皖A8JW**車輛的行駛證上明確寫明該車為‘預約出租轉非’,也就是非營運車輛,其提供的網約車運輸證就更離譜,是一輛車牌號為皖SQ0M**的網約車運輸證。”包河大隊交通執(zhí)法人員介紹,此時當事駕駛員秦某某又辯稱,自己已經向合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交網約車申請,目前正在辦理中,很快就會下來。
交通執(zhí)法人員在對乘客進一步調查后還發(fā)現,秦某某也并未通過網約車平臺參與營運,而是通過線下攬客的方式招攬了多名乘客,其中兩名乘客從利辛縣到合肥南站,到達目的地后收取乘客240元現金,其行為實際就是以“網約車”為幌子從事非法營運,以期蒙混過關、躲避檢查。因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現場交通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涉事車輛進行了扣押。隨后,包河大隊又與合肥市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核實后,該車輛確實曾提交過網約車經營申請,但因其車型不符合網約車運輸證申請相關要求,早已于9月3日審核不通過。
因違反《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秦某某駕駛皖A8JW**存在的非法營運行為最高面臨20000元的行政處罰。合肥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要嚴格按照網約車管理規(guī)定,人和車輛取得相應的證件,依法合規(guī)經營,切莫心存僥幸,最終躲不過法律法規(guī)的嚴懲。
魏詠露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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