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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雙崗派出所民警張某龍在辦案時,在一家酒店內,多次強奸一名被詢問女子,二審獲刑四年半。
張某龍二審刑事裁定書
酒后辦案,酒店內強奸被盤問女性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張某龍,1988年出生,案發時,系合肥市廬陽分局雙崗派出所民警。
事情發生在2019年10月17日,當日,凌晨1時許,李倩倩(化名)與兩名朋友在合肥市廬陽區一家酒店房間內吃飯、喝酒、聊天。
喝了七八兩酒后的張某龍,因核查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帶領兩名輔警,來到該酒店。張某龍指示酒店工作人員,刷卡進入了該房間,對李倩倩等三人現場詢問。
隨后,張某龍電話通知輔警童某、鄒某,到房間內協助詢問,并安排兩名輔警將另外二人帶至房間外過道進行看管,張某龍在房間內對李倩倩進行單獨詢問。
李倩倩事后回憶,張某龍當時嘴里全是酒氣,大聲呼氣,不停抽煙。
當日凌晨3時許,張某龍又安排輔警童某、鄒某二人將李倩倩的兩名朋友帶回雙崗派出所,而其本人繼續留在房間內對李倩倩進行單獨詢問。
李倩倩稱當時張某龍讓其去反鎖房門,其不愿意,就被張某龍打了一巴掌。門鎖好后,張某龍開始侵犯李倩倩,李倩倩開始反抗,卻被掐手、打臉、拉拽、言語威脅等。
據李倩倩事后陳述,當晚至凌晨5點多,其被張某龍分別在浴室、床上強奸了三次。
民警承認發生了性關系,卻辯稱是女方自愿行為
中途,李倩倩的一名朋友姚某因聯系不上李倩倩,來到酒店房間敲門尋找李倩倩,但敲了很久,張某龍才開門。
張某龍告訴姚某,自己是雙崗派出所警察,還出示了警官證,讓其在門口等,但張某龍進房間內,便打電話,叫來另一名警察,將姚某帶至派出所看管。
據李倩倩陳述稱,姚某敲門時,張某龍正在浴室內強奸她。當另一名警察將姚某帶走后,張某龍又開始在床上強奸她。
直到當日凌晨5時50分許,李倩倩才被張某龍帶至雙崗派出所。
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時許,李倩倩至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報案,9時30分至12時40分,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進行了現場勘驗。同時,第一時間對李倩倩和張某龍進行了身體檢查。經法醫人身檢查,李倩倩面頰部紅腫、右手手背靠近手腕部青紫、右腿膝關節上方內側青紫;張某龍左側腰背部自上而下有三處傷痕,右側背部有一處傷痕。
當晚21時許,被告人張某龍主動到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說明情況,其承認與李倩倩發生了性關系,但稱李倩倩系自愿行為。
犯強奸罪,二審獲刑四年半
在庭上,張某龍還辯稱,當時,是李倩倩故意對其實施引誘和挑逗,因其酒后一時沖動,遂與李倩倩發生了性關系。當晚,二人先后發生了兩次性行為,整個過程中李倩倩均沒有反抗行為。
但一審、二審法院均沒有采信張某龍的這一說法。庭審中,張某龍就李倩倩身體所存在的傷情也不能作出合理解釋。
經查明,案發當時被告人張某龍以公安民警辦案的公務身份對被害人進行審查盤問,并單獨審訊,雙方所處位置并不平等。面對被告人簡單粗暴的辦案方式,如對被害人罰跪,對其他相關人員隨意動用刑具(手銬),加之被害人有容留賣淫罪的前科。此種情形下,導致被害人被性侵時不敢反抗或反抗程度不夠激烈亦屬正常。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龍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強行奸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肥西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龍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張某龍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11月24日,合肥中院審理后,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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