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咨詢,合肥新農合醫保在廊坊住院是否受異地住院報銷?巢湖市市醫療保障局給予回復。具體如下:
網友留言稱,51歲,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參加新農合醫保,常駐河北廊坊市打工,高血壓糖尿病慢性病,不方便回安徽巢湖市就診。廊坊中醫院大夫建議住院治療,可否享受異地住院報銷?
巢湖市市醫療保障局答復如下:依據合肥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合肥市慢性病門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合醫保發[2020]19號)規定,慢性病門診實行定點管理,參保人員可在市域內一級及以上承擔慢性病門診服務的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選擇1家作為慢性病門診治療定點醫院。部分確需使用談判藥治療的慢性病,按談判藥使用規定備案后,可以選擇1家談判藥協議藥店作為定點服務機構,發生的購藥費用,與在定點醫院的慢性病門診費用合并計算,聯網直接結算,起付線、支付比例按定點醫院住院醫保支付標準執行,年度支付限額不變。1個年度內,參保人員可以變更1次慢性病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依據合肥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的通知》(合醫保發[2020]6號)規定,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可以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醫療保障網或在參保地經辦機構現場辦理備案手續,備案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及有效居住證明或工作證明(單位派駐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營業執照、居住證、房產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之一)。異地就醫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直接結算,不能直接結算的,由個人墊付,出院后6個月內到參保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提供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醫療費用發票,出院小結、醫用材料證明、費用明細清單等材料。省內慢性病門診費用可以實行聯網直接結算。非聯網直接結算的,應在1年內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提供慢性病醫療費用發票、費用明細等。未辦理門診慢性病或未在居住地醫保協議醫療機構治療的慢性病門診費用不予報銷。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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