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買賣工地上的廢石渣,雙雙均被送上法庭。近日,由廬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涉嫌盜竊的許某某、張某某等五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2020年4月初,許某某通過熟人得知在廬江縣引江濟淮工程工地上堆積著大量廢石渣,便對外宣稱其有施工中產生的砂石出售。一心想賺錢的張某某覺得有利可圖,輾轉聯系到了許某某,意欲購買砂石。
為查驗砂石質量,同年4月22日,許某某來到位于廬江縣柯坦鎮引江濟淮水安工地上現場驗貨,“那里拖放了大量的砂石,具體位置是在江濟淮工程(安徽段)引江濟巢段施工C005標段。”張某某回憶到。許某某謊稱該砂石是其承包的公司統一對外銷售,合法合規,保質保量,張某某聽信了他的話,認為既是公司對外銷售便會“平安無事”。雙方經協商,許某某以每車350元價格賣出,張某某承諾事后付款,并在當晚安排好了運輸事宜。
4月22日晚,張某某讓袁某某、郭某某等人安排司機駕駛農用車至現場運輸砂石,許某某安排單某某駕駛挖機負責給農用車裝載砂石。因暫未找到下家買主,張某某只能將459.96噸砂石運輸至一貨場內臨時堆放。在后續運輸過程中,被項目工地工作人員發現并報警,遂案發。
經認定,被盜砂石價值共計10000余元。涉案的5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涉案司機受到行政處罰。
檢察官提醒
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砂石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工程項目范圍內挖出的砂石土礦產資源,只能用于本工程項目回填使用,嚴禁出售、倒賣、非本工程回填或運出本工程項目使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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