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已被列為2021年市政府為民辦實事事項。2月20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實現老舊住宅電梯安全隱患和風險的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防止老舊住宅電梯事故發生,結合合肥市實際,該局起草了《合肥市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評估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共同承擔
實施意見指出,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堅持“為民服務、依法監管、改革創新、多元共治”的原則。2006年12月31日之前登記注冊的老舊住宅電梯(不含商業電梯)。
同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為實施主體。對實施范圍內的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所需資金由市縣(含城區、開發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市政府按照據實申報、事后補貼的方式給予50%的資金補貼。
重點對無物業管理等老舊住宅電梯建立臺賬清單
記者注意到,實施意見規定,對于沒有物業管理、維護保養和維修資金的老舊住宅電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將其作為重點,建立轄區老舊住宅電梯臺帳清單,制定電梯安全狀況評估計劃方案,落實責任和資金,多措并舉綜合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和風險,并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此外,安全狀況評估機構應具備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核準的電梯檢驗檢測資質。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可結合本轄區實際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評估機構條件和標準,并在2021年5月底前按規定及時確定評估機構。
承擔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的機構,應當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并對評估質量和結果負責。
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修理價值的應報廢
實施意見指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時總結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工作,分析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對評估發現的隱患,應組織相關部門綜合整治,督促電梯使用單位根據評估報告進行電梯更新、改造、修理,消除事故隱患和風險;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修理價值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在2021年12月底完成。
此外,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開展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工作,統一評估要求,抽查評估機構工作質量,指導、檢查老舊住宅電梯安全狀況評估工作,對進度較慢、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督促。同時制定市級財政資金補貼細則,按規定及時撥付,并督促各地對安全評估中發現的隱患進行有效治理,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
據悉,實施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改意見請于2021年2月26日前反饋。意見反饋方式:1.聯系電話:0551- 62315534。2.電子郵箱:hftc2005@163.com。
何文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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