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8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為了避免維修項目久議不決,有效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維修資金使用表決的新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對合肥市市區維修資金使用表決規則進行調整,即“雙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業主雙過半同意”。
據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存在業主表決難以達到“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難題,無法形成統一意見,造成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難以得到及時維修。
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對合肥市市區維修資金使用表決規則進行調整,將以往維修資金使用須經列支范圍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表決規則,調整為使用維修資金應當由列支范圍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雙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業主雙過半同意”,大幅度降低了業主使用維修資金表決門檻,將有效緩解維修資金使用難的現象。
何文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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