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2020年6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合肥的劉先生去藍蝶苑小區(qū)幫朋友檢修空調時,路過該小區(qū)某棟單元樓時,被從天而降的花盆砸到了頭,當時就血流不止。劉先生第一時間被送往安醫(yī)二附院進行治療。但隨后雙方卻因為住院治療費用的賠償問題而鬧翻,至今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2021年1月7日上午11點,劉先生聯(lián)系記者表示,由于其在治療過程中曾發(fā)生休克,所以醫(yī)生建議他繼續(xù)留院觀察。記者了解到,在留院觀察兩天后,劉先生又繼續(xù)住了兩天院,并于6月24日辦理出院。劉先生告訴記者,對方當時是陪同其一塊去的醫(yī)院,現(xiàn)場也交了幾千塊錢。“但當聽說需要繼續(xù)住院做相關檢查時對方就開始表示不愿意承擔費用了,此后兩天住院費用及后期檢查費用全都是我自己付的。”劉先生又補充道,當他再次找對方協(xié)商承擔費用一事時,對方告訴他要么走法律途徑,否則不會再承擔任何費用。
由于受傷位置在頭部,需要較長的觀察期,加上協(xié)商時不歡而散,劉先生直到去年12月29日才再次聯(lián)系花盆墜落的業(yè)主。劉先生告訴記者,“撥通電話后對方第一句就是‘都過了這么長時間,你是不是現(xiàn)在年底缺錢了?’,明明是他的過錯,現(xiàn)在態(tài)度卻這么惡劣。”
1月7日下午4點左右,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在藍蝶苑小區(qū)見到花盆主人。對方告訴記者,她住在六樓,當時正在曬衣服,無意中把花盆碰了下去。“因為我們這是南邊陽臺,樓下都是綠地,當時也沒聽到啥動靜,所以也沒在意。后來我曬衣服的時候,樓下突然有人喊我說’我砸到人了’,我就立刻跑下去查看。’”
針對劉先生說自己逃避責任,不愿承擔住院費用一事,趙女士(化名)告訴記者,她當時聽說自己砸到人了,第一時間就把被砸的劉先生送到了醫(yī)院,因為她家花盆確實掉下來了,當時警察來到現(xiàn)場時趙女士也承認可能砸到人了。
在采訪現(xiàn)場,趙女士還向記者展示她的付費流水和病歷。“我并非逃避責任不承擔他的治療費用,當時就給他做了一系列腦部檢查,也沒有檢查出異樣。光是CT就拍了兩次,他要求美容縫合我們也答應了。而且醫(yī)生囑托也是'我科門診隨訪,如有不適請及時就診’并明確告知他的情況無需住院。后來我丈夫擔心也同意他留院觀察兩天并支付了費用。”
趙女士告訴記者,去年(2020年)6月22日她去荷葉地派出所處理此事時,“我向派出所的法律顧問咨詢了此事,他當時就告訴我,這種情況兩千多元就能解決,你現(xiàn)在都花了一萬多元了,如果對方后面再找你索賠的話可以直接走司法途徑,所以我就沒再搭理他了。”趙女士稱,“過度的要求已經(jīng)超過我們的承受能力,而且哪有時隔半年又來索賠的呢?你有問題當時不就解決了么?”
1月7日當天,記者多次撥打當時處警警官的電話想了解事件筆錄,但由于其手機關機始終未能聯(lián)系上。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孫召軍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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