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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發揮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益,方便維修資金申報使用,該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擬對《關于印發〈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合房〔2011〕68號)(以下簡稱《通知》)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并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市民有意見或建議,可在12月17日前與該部門聯系。
具體修改內容為:《通知》第十六條第(一)項第1目“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以及共用屋面、共用墻體滲漏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的查勘應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查勘鑒定結論”修改為:“屋頂、外墻滲漏的,維修資金使用前,由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居民委員會在物業維修相關區域對維修資金使用方案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屋頂、外墻滲漏嚴重對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產生影響以及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應當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查勘鑒定結論。”
據了解,目前合肥市就維修資金審批程序進行了優化,審批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且開通緊急情況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綠色通道。維修資金使用面也由從最初的屋面外墻滲漏維修,拓展到電梯、單元門可視對講、安全監控設施、上下水管道、消防設施、小區道路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今年1~11月,合肥市市區共核準維修資金申報使用項目268個,預算維修金額2619.80萬元,受益業主1.82萬戶;214個維修資金使用項目辦理決算,決算金額1281.32萬元,決算項目比去年同期增長365.22%;撥付維修資金1254.18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85.20%。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