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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2日,大志投資集團涉嫌非法集資案在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記者從公開的庭審直播內容中獲悉,檢方指控,該案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其中,被告人大志投資集團實際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資詐騙罪,其余62名被告人均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指控:“大志”案造成15382人損失238787.8萬元
11月2日,大志投資集團非法集資案中63名被告人一同出庭受審。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凌正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被告人凌正的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梅等人明知凌正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仍積極參與或提供幫助,均屬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追究被告人李梅等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時,被告人凌正接受公訴人訊問稱,到大志集團投資的客戶遍布全國,為不特定的客戶,并為了還錢方便,是以其個人名義來出具借條的。其還供述,大志集團旗下的兩個線上平臺“安捷財富”和“智佳金服”發布的宣傳內容,只有約百分之二十是真實的。
凌正稱,自己是根據客戶借款金額多少來計算利息,比銀行利息高。吸收的資金除了還本付息之外,主要用來買房和炒房,還有投資其他的商貿公司之類的。“我和投資人是民間借貸關系,我的資產我自己評估大概有十億左右,我愿意把我全部的資產和外面欠的錢,都拿出來還給投資人。”
庭審:以個人名義借款,年利率16.20%~48%不等
據線下被害人(集資參與人)陳述,他們大多是通過大志公司散發的宣傳單、廣告以及機場的宣傳等知道大志公司,再投資大志公司的。大志公司理財業務員告訴他們,大志公司經濟實力雄厚、信譽好,有很多資產可以償還本息,還可以用房產進行抵押。
證人證言中也顯示了大志公司的線下融資業務模式,就是讓業務員到人員密集的地方派發傳單,上面有派發人員的姓名及聯系電話,宣傳大志公司詳細情況,實力雄厚,有大量的固定資產等信息。
從庭上出具的借條證據證實,出借人均為凌正,主要投資的期限為3月、6月、10月、12月、24月、36月等,主要投資年利率為16.20%-48%不等。
而除了線下融資業務,大志集團還招聘業務員,以網絡形式向社會大眾推廣線上投資平臺,吸收資金。檢方舉證的安捷財富、智佳金服初步統計平臺數據等相關文書,證實了安捷財富、智佳金服以提供借貸中介服務為名,通過發布虛假的房屋抵押標、車輛抵押標等借貸標的,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平臺虛假宣傳借貸標的由嘉仕頓酒店做擔保,由凌正控制的興海公司、中永公司、駿博公司做資產回購。兩平臺吸收資金時,承諾的年利率在7%~24%不等。
辯護:凌正對集資詐騙罪有異議,認為只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自行辯護時,凌正稱公訴人指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自己心有不甘,其認為只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我的賬目和流向都是很清楚的,資金用處都是為投資人著想,每一分錢都不會外流,每一分錢都控制的很死,我的錢都沒有揮霍。”凌正在庭上稱,自己做夢都沒想到資金鏈斷裂。
凌正的辯護人也發表辯護意見,認為大志公司不僅僅從事融資業務,還有房地產、酒店等產業,凌正運營的公司是財務人員管理,是公司控制資金,不是凌正自己,本案應定性為單位犯罪。而且,凌正沒有用于個人揮霍,沒有揮霍集資款,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