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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9月30日上午,蜀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賈東黎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罪一案。
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賈東黎等6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采取“套路貸”詐騙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有組織地實施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蜀山法院一審以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賈東黎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6萬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至三年八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