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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去年2月8日晚,合肥市瑤海區長江東路發生一起命案,其中一女子當場死亡,另一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合肥警方曾懸賞5萬元,征集嫌疑人宋某有線索。次日晚,宋某有在肥東老家被抓獲歸案。2020年9月15日上午,該案在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宋某有被控犯故意殺人罪。
宋某有,1972年生,肥東縣人。
檢方指控,宋某有與被害人許某某原系夫妻關系,后于2013年2月離婚。2019年2月8日18時許,宋某有來到許某某位于合肥市瑤海區長江東路上的租住處,看到許某某與被害人陳某某一起做飯聊天,遂心生不滿,后宋某有回到其住處,取出一把單刃尖刀,又返回許某某的租住處,與許、陳二人發生爭執,宋某有隨即持刀捅刺許某某的胸部、頭面部等部位,和陳某某的頭面部部位,逃離現場,許某某當場死亡,陳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次日晚,宋某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鑒定,許某某符合銳器刺擊胸部致心臟破裂及左肺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陳某某符合銳器刺切致全身多處創口,椎經脈斷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面對指控,宋某有表示均屬實,但其表示,自己與許某某是離婚不離家,直到2017年10月,因自己返回肥東農村生活,才暫時分開。而庭上,宋某有的小女兒證言顯示,父母雙方關系不好,父親脾氣暴躁,并有家暴行為,離婚后,其與姐姐是和母親單獨生活。
宋某有在庭上解釋了案發原因,案發當天,他是去許某某處看望女兒,卻看到陳某某在現場,心里不太舒服。“回去掏刀,目的就是要搞他們。”在案發后,宋某有逃離現場,到附近一廢舊民房躲藏了一夜,次日,坐公交車返回肥東老家,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方認為,宋某有故意非法剝奪兩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