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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24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組織抽檢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蛋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等12類食品43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問題。
合肥市宋沖山泉水廠生產的飲用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廬江縣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廬江縣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鄭瑜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