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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8月7日,合肥市蜀山法院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并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20年2月,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張某見市面上口罩緊缺,便萌生了以賣口罩為由詐騙他人錢財的念頭。在沒有醫用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微信小號加入合肥各小區微信群,利用民眾急于購買口罩的心理,多次在群內發布售賣N95口罩和一次性外科口罩的信息和圖片,并通過發送從網絡上復制的口罩發貨單和口罩生產資質證明材料騙取被害人信任。
小區居民李某,胡某,張某某看到上述信息后信以為真,分別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向被告人張某指定賬戶轉款120元、115元和6000元。在騙取口罩“貨款”后,張某立即拉黑了3名被害人,斷絕與被害人的聯系。
7月17日,被告人張某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執行逮捕。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出售防疫口罩的事實,利用網絡騙取多名被害人資金共計人民幣6235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詐騙罪。且現年24歲的張某此前曾兩次因盜竊罪入獄,屬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被告人張某表示息訴服判。
黃雪婷 季云岡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