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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留言,咨詢關于變更姓名中輩分字的問題。合肥市公安局回復建議來信人持相關材料(如家譜等)到戶口所在地申請變更。具體如下:
網友:你好,我想問下變更姓名中的一個字需要什么手續,我是92年出生的,當時辦理戶口登記姓名的時候沒有實行電腦錄入系統,憑工作人員手寫登記姓名,當時工作人員一時疏忽將姓名中間的輩份字寫錯一直沿用至今,現在本人想把這個輩份字重新改過來,請問怎么辦理,謝謝!
合肥市公安局回復:經治安支隊核實,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根據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一)學齡前兒童;(二)父母離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系變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建議來信人持相關材料(如家譜等)到戶口所在地申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