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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1月16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盛某等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該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指控觸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3項罪名,涉及犯罪事實20起。
公訴機關指控:為謀取非法利益,以盛某為首要分子,以胡某、方某、尹某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實施“套路貸”詐騙方式騙取受害人財物;為索要非法債務,該犯罪集團多次采用電話威脅、上門恐嚇、滋擾等手段,對被害人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正常經濟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