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肥東縣居民王某某,任由自家狗散養被群眾舉報。10月16日,在狗被有關部門捕捉后,王某某更酒后滋事打砸社區,最后被肥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肥東居民王某某家中養的狗處于散養狀態。10月16日,有群眾擔心其散養的狗傷到年幼的孩子而舉報。因一時找不到狗的主人,工作人員只能將狗予以捕捉。
酒后的王某某得知狗被捉走,于當日18時許來到某社區辦公大廳,將花盆砸向工作人員并進行辱罵,隨后開始打砸室內物品,嚇得前來辦事的群眾紛紛躲避,影響惡劣。
接到報警后,肥東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依法將王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調查取證,王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實,有主的犬只,主人可以前去領回,及時辦理養犬證即可,王某某也對自己的沖動表示懊悔。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據了解,為規范養犬行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文明養犬問題,確保轄區群眾的人身安全,肥東警方積極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及流浪犬清理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東公新 孫洪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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