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無名氏”被撞身亡,無人認領的死亡賠償金應如何處理?9月22日,肥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賠償案。通過DNA鑒定,警方找到了死者“無名氏”的母親,在調解之后,保險公司同意賠付“無名氏”母親80萬余元。
案情: “無名氏”被撞身亡,駕駛員擔全責
據了解,2020年4月6日晚,駕駛員連某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肥東縣合青路行駛,撞上正在該道路上行走的某名男子,導致其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最終死亡。事故經肥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連某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無相關證據證明被撞男子身份信息,該“無名氏”無責任。
事故發生在疫情期間,經肥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委托第三方,通過DNA鑒定,確認“無名氏”男子實際母親為李某某,也證實了“無名氏”為李某某失蹤的兒子董某某。
2020年9月,李某某向肥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駕駛員連某某賠償其兒子董某某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合計89萬余元,并要求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某物流公司及承保事故車輛的某保險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肥東法院立案后,案件進入訴前調解階段,特約調解員積極與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及李某某進行溝通。
調解過程中,法官在核實事故認定書等相關證據后,并在確認了董某某未婚、無子女,沒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與調解員一起說服駕駛員連某某和保險公司與李某某進行溝通,取得了李某某的諒解書,最終某保險公司同意賠償李某某各項損失80萬余元。
說法:交通事故導致“無名氏”死亡的,誰來索賠?
當前,交通事故造成的糾紛日漸增多。一些無法查明身份的受害者應該怎么賠償,也成了保險公司、各索賠主體、司法機關等爭議的焦點問題。
1. “無名氏”交通事故是否可以不賠償?
“無名氏”也是合法的公民,其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因此“無名氏”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損害,侵權人不得以“無名氏”查不清身份就不予賠償或者怠于承擔賠償責任。
2.交通事故致“無名氏”死亡,誰來索賠?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無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索賠權利人,但《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因此, “無名氏”的近親屬可以主張賠償責任。此外, “無名氏”生前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也可以主張賠償責任。還有,因支付“無名氏”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主張賠償權。
但如果“無名氏”沒有近親屬,也無法查明身份時,肇事者是否就可以“逃過一劫”呢?新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
范》第一百一十七條: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后,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
周麗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