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謊稱可以提供貨源、刷鉆刷流量以及運營輔導等服務,從近三萬名被害人處共騙取2900余萬元。近日,合肥市包河區法院對劉某、賈某等38名被告人的詐騙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主犯劉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繼續追繳部分被告人違法所得。
2017年5月,安徽加諾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總經理劉某在公司實際無法完全提供刷鉆、刷流量、提供貨源等服務的情況下,組織員工在搜索引擎上發布廣告,通過網絡尋找想開淘寶網店但經驗不足、無貨源、不會裝修的客戶。
銷售員按照公司下發的統一標準的話術和客戶聊天,讓客戶產生購買他們的開店學習班套餐很賺錢的錯覺,從而交錢,并誘騙客戶購買升級套餐、貨源套餐等,騙取更多的資金。實際上,除了開設網店、網店裝修外,加諾格公司根本無法完成網店升級(刷鉆、刷流量)、運營推廣、提供貨源等服務內容。銷售員均使用化名,待客戶要求退款時,他們即采取拉黑客戶,或將客戶拖延至退款部不予退款,或對少量客戶退還部分資金。截至2019年6月,被告人劉某組織公司員工從張某平等29211名被害人處共騙取29142321.81 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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