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簽了合同交了錢,拿到鑰匙再去看房,房子竟多處漏水?!睂σ咽莾蓚€孩子媽媽的合肥市民劉芳(化名)來說,最近購買的一套二手學區房讓她煩惱不已??紤]到家里大寶要上小學,今年5月31日,劉芳和丈夫通過金梁地產六安路店看中廬陽區宿州路上的一套房子,當天便簽了合同。沒幾天,劉芳付清包括房款、服務費在內的全部費用,總共70多萬元。可讓劉芳和丈夫沒想到的是,6月13日拿到鑰匙再去看房時,發現房屋多處漏水,且不少墻皮已脫落。這到底是怎么回事?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劉芳(化名)購買的二手房門框上長了蘑菇。
【市民講述】拿鑰匙再看房時傻眼了
“當時為了尋找合適的房源,聯系了幾家房產中介公司,本以為可以省點事?!眲⒎枷蛐掳餐韴蟆不站W、大皖客戶端記者介紹,家里大寶已到了上小學的年齡,想著在廬陽區買一套二手學區房。劉芳來到金梁地產六安路店問詢是否有合適的房源。在一名劉姓經紀人陪同下,他們一起查看了多套房源,最終看好一套位于宿州路上的二手學區房。
劉芳回憶,當時聯系了房主到場,這套房子不到40 平方米,屋內擺設還算齊備。讓她有些疑惑的是,屋內有一股霉味。她和丈夫當場就這一情況進行了詢問,房主說是因為長期沒有開窗的原因,并沒有提及房屋有無漏水的情況。讓劉芳有些奇怪的是,除了金梁地產的經紀人劉先生,鏈家地產一名經紀人也來到現場,“他們當時解釋說這套房源并不是掛在金梁地產的平臺,是掛在鏈家地產平臺上。”
劉芳說,簽好合同后,她和丈夫在幾天內付清了包括房款在內的全部費用,“總共付了70多萬元,除了房款,還有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劉芳告訴記者,雖然這套房源是在鏈家地產平臺上,但5 月31 日她的丈夫是和金梁地產簽訂的《居間服務合同》。6月13日,劉芳和丈夫拿到了房屋鑰匙,當天再去查看時,眼前一幕讓他們很震驚。
劉芳說,那幾天經常下雨,他們再次進入房間,發現房子多處漏水,客廳墻壁上有不少水跡,地面上還有積水,一些墻皮也已脫落。不僅如此,客廳門框上還有霉點。發現問題后,劉芳夫婦聯系金梁地產的經紀人劉先生。劉芳的丈夫和經紀人劉先生爬到屋頂查看情況,發現房頂有做過防水的痕跡。
“多次聯系原房主,一直聯系不上?!眲⒎颊f,經紀人劉先生告知他們房子確實在售前做過防水,他也在聯系原房主。
【記者探訪】屋內門框上長了蘑菇
7月8日,劉芳和丈夫又去房內查清情況,竟發現客廳門框上長了不少蘑菇,門框附近出現更多的霉點,這讓她更加不能接受。
7月11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跟隨劉芳查看她購買的這套房子。房子位于宿州路一棟老宿舍樓6 樓,是頂樓。樓道內老舊樓梯上有一些積水,有幾盞樓道燈已經不亮。進入房內,記者看到客廳有不少脫落下來的墻皮??蛷d門框上確實長了一些蘑菇,附近還有很多黃褐色的斑痕,墻壁出現多條因漏水形成的痕跡。
劉芳向記者出示了此前拍攝的現場視頻,“這樣的房子怎么住人,況且我們還沒入住。還好前些天降雨比較多,否則晚一些發現漏水就麻煩了?!眲⒎細鈶嵉貙τ浾哒f。
【中介說法】可向公司申請維修費
記者了解到,6月13日發現房屋漏水后,劉芳立即聯系上當時為他們提供中介服務的金梁地產。該筆業務的經辦人劉先生及提供房源的鏈家地產工作人員,一起趕到現場進行了查看。
“確實有漏水情況,當時我們到樓頂上查看了。事情發生后,我們沒有推卸責任。”劉先生說,之后他們專門找來維修工人進行查看,幾名工人表示維修后,可以三五年不漏水。
“最開始聯系原房主,他還愿意付1000元對漏水點進行維修,可后來又表示不再額外付錢,讓我們有問題走法律程序,電話也不接了。”劉先生無奈地說,多名維修師傅在查看后表示防水維修費用為3000多元,“所以我們提出讓客戶自己維修,我們向公司申請出這筆錢,但客戶沒有同意”。
【雙方爭論】漏水責任該由誰承擔
記者注意到,雙方簽訂的《合肥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對涉事房屋漏水情況進行了約定。合同相關條款顯示,買賣雙方確認涉事房屋不存在漏水情況。
該合同中還載明,出賣人確認該房屋主體結構內(不含公共區域:如公共管道、外墻、屋頂)是否存在漏水(“漏水”是指房屋頂部、墻面、室內管道或地面發生的滲水或漏水現象)的情況。若該房屋主體結構內存在漏水情況,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房屋之前完成修復,買受人在房屋交付后自行維修的,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因維修房屋影響買受人使用的,出賣人應當賠付買受人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失。
記者注意到,劉芳與金梁地產簽訂的《居間服務合同》載明,中介公司的服務內容包括協助查看出賣人身份情況和房屋權屬證書,實地查看房屋。但“實地查看房屋”中要查看房屋哪些情況,合同并未進行具體約定。“房屋是否漏水,我們購房者鑒別不出來,中介公司把房源掛出來出售,應該先把這一點弄清楚,為客戶負責。”劉芳認為,遭遇這樣的麻煩事,房產中介金梁地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合同中關于房屋漏水這塊,我們和原房主確認過不存在漏水?!苯鹆旱禺a經紀人劉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在與劉芳夫婦溝通中,劉先生了解到他們有退房的打算。對此,劉先生表示,劉芳夫婦可以起訴至法院,金梁地產會應訴,不過他們公司也可以追究原房主的責任,目前他們還在和劉芳夫婦進行積極溝通,希望可以協商解決。
【律師觀點】能否退房看合同約定
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過戶后房屋出現質量問題,購房者該如何維權?安徽力瀾律師事務所劉柱律師表示,出現這種情況,開發商、原房主、中介、物業都可能承擔責任,具體需視情況確定承擔方式。
如該質量問題系原房主或第三人造成的(如裝修等因素),則應當由造成該損害后果的主體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在由原房主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原房主是否需要承擔修繕義務或購房人能否退房,要看購房時雙方對此有無約定。通過中介購買房屋并辦理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應當簽訂相應的合同。如合同中對房屋漏水情況如何處理進行了約定,則在該約定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從其約定;如合同中未對此進行約定,則依照一般交易習慣及法律規定,即視為房屋出賣方及中介方保證房屋質量,購房人有權要求原房主承擔責任,中介方是否承擔共同或連帶責任視合同約定內容來確定。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 祥魏鑫鑫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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