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可惡習不改,仍“以販養吸”,購買毒品分銷販賣,以加價、蹭吸等方式從中牟利。6月11日,在國際禁毒日即將來臨之際,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庭審系統,公開審理了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一案。
被告人李某某系一長期吸毒的癮君子,為滿足個人吸食毒品的需求,2019年1月至6月期間,其從數位上線處購買冰毒,并將這些毒品進行分銷販賣,通過加價、蹭吸等方式從中牟利。
經調查,李某某多次購買毒品后向陳某轉銷,并在自己租住的廉租房內與陳某共同吸食,此外,李某某還向姚某、張某分別出售過毒品,或共同吸食、或賺取差價。檢察機關查明,李某某販賣甲基苯丙胺系毒品數量共計約6克。
庭審時,被告人對起訴書的指控并無異議,并在最后陳述環節稱,“我法治意識淡漠,希望法庭對我從輕處罰,我愿意認罪認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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