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 月1 日起,合肥市在全市范圍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工作。5 月31 日上午,合肥交警部門公布了上牌點位,展示了電動車號牌樣式。電動自行車業務網上預約系統已于6 月1 日零時上線,市民可通過關注“ 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登錄預約。此外,對于市民關注的電動摩托車問題,交警部門也進行了解答。
市區增設50個上牌點
記者了解到,6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合肥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逾期未登記上牌、也未申領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
5月31日上午,合肥交警部門公布了上牌點位,并展示了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
市民可以通過關注“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網上服務電動自行車登記等模塊進行辦理。對于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合肥交警部門將采取“線上申報、后臺審核、線下領取”的模式,實現宣傳、推廣、辦理、安裝的“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網上辦、就近辦、快速辦。合肥交警部門在原有6 個上牌點的基礎上,又增加了50 個網點方便市民就近辦理。
除了符合新舊標準的電動車可以直接上牌外,對不符合新舊國家標準、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牌證的在用電動自行車,交警部門將發放有效期為3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的臨時通行標志,登記時間為6月1日至12月31日。
辦理前須拆除遮陽設備
昨天,交警部門還展示了電動車號牌樣式。其中,電動自行車號牌分為白色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標志和綠色電動自行車號牌。而綠色號牌又分為個人電動自行車號牌和共享電動自行車號牌。兩者區別在于后者多了一個“共”字。
交警部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不能改變車輛的外形,因此電動自行車安裝遮陽設備屬于違法行為。所以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前,一定要將遮陽設備拆除;如不拆除,交警部門在現場查驗和后臺審核過程中將不予通過。
6 月1 日至12 月31 日集中登記上牌期間,公安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采取定點值守與動態巡邏相結合的管控模式,嚴查兩輪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燈越線、載人載物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引導未懸掛號牌或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登記上牌。2021 年1 月1 日起,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上牌、領取臨時通行標志仍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查處。
□ 答疑解惑
問:既然可以在線傳資料,為什么電動自行車號牌還要去現場領???
答:電動自行車上牌是需要查驗車輛的,號牌是長期使用的,交警部門會采取嚴格措施對車輛把關。臨時通行標志可以全程網上辦理。
問:電動自行車登記系統內的一鍵報警功能怎么用?
答:市民在登記上牌后,如果車輛被盜,可在電動自行車登記系統選擇“一鍵報警”,系統將自動提取車輛信息且車輛狀態顯示為被盜,同時會將信息傳遞給治安以及刑偵部門,便于警種之間信息互通。
問:市場上的電動輕便摩托車如何上牌?
答:2019年4 月15日后,合肥市場上出現了電動輕便摩托車,這是一種合格的產品,但與合肥市政府的相關政策有沖突。交警部門經過調研和了解后發現,這部分電動輕便摩托車在市區保有量達10 萬多輛。很多人是在不知情、或銷售企業沒有明確告知的情況下,購買的這類車輛。這類車輛是無法申領號牌的,建議車主找銷售企業協商置換。
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范疇,必須考取駕駛證才能駕駛,也不符合此次臨時通行標志發放范圍。所以再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要分清車輛類型,鼓勵大家買電動自行車。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4 月15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新舊國家標準,雖然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號牌,但交警部門會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臨時通行標志。
問:市場上的電動摩托車如何上牌?
答: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合肥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但因公務需要的除外。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不得遷入市區登記;市區以外的摩托車不得進入市區二環路以內(不含二環路)以及其他限制區域內的道路行駛。
問:電動自行車號牌申領后不懸掛會處罰嗎?
答:需要申領正式號牌卻沒有申領、申領正式號牌后沒有懸掛、需要申領臨時通行標志沒有申領或過期了等3 類情況,交警部門都將給予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陳牧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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