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4月27日,肥西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董德伏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宣判。
肥西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0年以來,被告人董德伏為獲取高額利息在肥西縣山南鎮(zhèn)從事高利放貸活動。被告人徐其均獲悉后,逐漸與董德伏糾集在一起,在肥西縣山南鎮(zhèn)等區(qū)域共同從事高利放貸,利潤均分。在索要高利貸的過程中,被告人董德伏、徐其均采取電話、短信辱罵、威脅、毆打、鎖門阻工等手段滋擾他人。為便于索債,被告人董德伏、徐其均商議糾集徐其均父母共同上門要債,以辱罵、威脅、滯留他人住宅等各種暴力及軟暴力手段,長期反復(fù)實施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董德伏、徐其均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他人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與社會生活,給當?shù)卦斐蓯毫拥纳鐣绊憽?/p>
肥西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董德伏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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