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隨著全面復學的即將到來,兒童口罩成了廣大家長們關注的熱點問題。近期,多個省市先后發布了兒童口罩團體標準,4 月2 日,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兒童口罩》(T/AQB1—2020)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實施。目前省內口罩市場上符合兒童口罩團體標準的產品是否已經開售?廠商有沒有依照該團體標準生產?不使用該團體標準的兒童口罩有防護作用嗎?4月13日,記者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調查。
省城一藥店在售的兒童口罩。
現場探訪 :在售兒童口罩多為成人標準
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兒童口罩》團體標準于4 月2 日正式發布實施后,意味著我省廠商生產兒童口罩徹底告別了“無標可依”。那么合肥市場上是否已經有符合兒童團體標準的產品在售?目前銷售的兒童口罩都是依據哪些標準?4 月13日上午,記者在合肥市多個藥房進行了實地探訪。
當天上午,記者在合肥市蜀山區的德康大藥房咨詢得知,目前該店銷售的兒童口罩中有一款名為“宜美健”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在其包裝上標注著“男童印花”四個字,產品技術要求編號為“皖械注淮20172640057”。市場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標注著“皖械注淮20172640057”就意味著該產品執行標準在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之上。而YY/T0969—2013是專為成人制定的標準。
隨后,記者在合肥市政務區潛山路上的百姓緣大藥房探訪時發現,在該店銷售的一款名為“嘉霖”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包裝上,寫著“學生裝”字樣。該產品的執行標準也為YY/T0969—2013。
記者隨后從合肥市廬陽區逍遙津市場監管所獲悉,該所執法人員近日在檢查中發現,轄區市場上銷售的各類標稱為兒童、學生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其產品技術要求、執行標準均為成人口罩生產標準。
記者調查:我省多個企業已執行新標準
記者在合肥市場采訪中未見到符合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兒童口罩》團體標準的兒童口罩,這是否意味著沒有生產企業執行該標準?4 月13 日下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副處長溫家銓,他表示,目前省內已有9 個企業備案聲明使用該團體標準生產兒童口罩。記者隨后聯系了其中兩個企業的負責人,了解了相關情況。
合肥百凱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周翱瓊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我省兒童口罩團體標準出來后,該公司便向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報備,“5 月份即將面臨著大規模開學,生產符合標準的口罩可以降低發生聚集性感染事件的風險。”周翱瓊說,生產符合該團體標準的兒童口罩需要重新購買生產設備,“一臺機器要90萬元左右,預計4月底能夠到貨。”另一個已經報備的兒童口罩生產企業——合肥迅達南山藥業有限公司的宣春告訴記者,該公司已經采購了生產符合該團體標準的兒童口罩機,“預計下周可以批量生產。”宣春表示,一次性兒童口罩團體標準的出臺,對于家長和師生都是好事,“如果企業都能按照標準生產,也是為社會做貢獻。”
當天下午,作為兒童口罩團體標準起草人之一,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所所長張文秋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符合該團體標準的口罩適用于3~14 歲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可用于阻隔飛沫、花粉、微生物等顆粒物傳播,與其他口罩執行標準相比,按照該標準生產的口罩更貼合兒童身體發育特點和佩戴習慣。
此外,張文秋表示,因為兒童呼吸系統發育不完全,在起草團體標準時,特別在口罩的通氣性和過濾效率方面做了嚴格要求,“兒童長時間佩戴參照成人口罩標準生產的口罩,很容易因呼吸不暢導致血氣濃度不足,對呼吸系統造成傷害。”
部門說法:鼓勵企業生產新標兒童口罩
“此前我省生產兒童口罩‘無標可依’,但在疫情期間又面臨‘復學’,制定針對兒童口罩的團體標準迫在眉睫。”4月13日下午,安徽省質量品牌促進會的劉心德秘書長告訴記者,此次起草兒童口罩團體標準,不少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機構的專家以及口罩生產企業和學校代表都參與了,“從起草、制定到發布,前后只用了不到10天時間。”
張文秋表示,由于生產符合團體標準的兒童口罩需要購買相應的原材料和器械,目前市場上資源尚不充足,“新標準發布后,企業的反應十分積極,但市場上原材料有限,后期產能提升后,執行團體標準的企業應該會增加。”張文秋說,從長遠來看,口罩生產企業執行團體標準能夠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應,“兒童口罩真正起到防護作用,能大大降低傳染風險。”
兒童口罩團體標準既然制定了,能否要求所有口罩生產商在生產口罩時執行?對此,溫家銓表示,一次性兒童口罩團體標準并不是強制性的,“目前以引導為主,企業采取自愿原則。”溫家銓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目前省市監局已聯合教育部門共同擬定通知,近幾日將印發相關文件,鼓勵和引導企業生產團體標準口罩,“同時鼓勵學校在采購兒童口罩時選擇執行團體標準的口罩。”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家長,兒童臉型較小,與成人口罩邊緣無法充分密合,因此兒童佩戴成人口罩達不到應有的防護效果,家長及學校應選購執行兒童口罩標準的口罩。購買口罩應通過具有經營資質的藥店等正規渠道,購買時注意外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標識是否規范合格,并保留好購買票據。發現質量問題,可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
李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徐琪琪 韓誠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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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兒童口罩新標準要求——細菌過濾率不低于95%
為保障安徽省少年兒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4 月2 日,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兒童口罩》(T/AQB 1—2020)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實施。
據悉,該團體標準由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安徽省教育廳聯合指導,安徽省質量品牌促進會、安徽省纖維及纖維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管理,安徽農業大學牽頭,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省纖維檢驗局、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共同參與起草,主要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與規格、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儲運等章節,適用于3~14歲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的用于阻隔飛沫、花粉、微生物等顆粒物傳播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不適用于帶有呼吸閥的口罩。
該團體標準規定,一次性使用兒童口罩按形狀分為平面型和立體型,按尺寸大小分為小號(3~6 歲)、中號(7~12 歲)和大號(13~14 歲)三種規格,口罩細菌過濾效率不低于95%,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于90%;口罩產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有檢驗合格證,明顯部位應附有清晰可辨的標識,包括制造商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產品名稱,主要原材料執行標準編號,產品類別、規格、尺寸和適用年齡,使用說明,“一次性使用”字樣或符號,生產日期、推薦使用時間(小時)及貯存期,消毒方法等內容。
安徽省質量品牌促進會負責人表示,該團體標準發布實施后,解決了我省市場上兒童口罩沒有統一生產標準的現狀,有助于規范兒童口罩生產,保證產品質量,為做好春季學期學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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