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編造“口罩”銷售信息、騙取近20萬元“貨款”……2月21日下午,長豐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
被告人陳某系長豐縣羅塘鄉人。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后,其見朋友圈很多人買賣口罩,便打起了虛構口罩“生財”的主意。在互聯網針對不特定對象發布虛假口罩銷售信息,謊稱自己有口罩賣,但要求先付款后發貨。等錢收到后,陳某便以各種理由搪塞敷衍,甚至編造虛假物流信息,先后騙取4名被害人187200元“貨款”(案發前退還2名被害人29500元)。陳某的“伎倆”很快被識破,公安機關于2月13日將其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貨物銷售,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防護用品,詐騙他人財物,應從重處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據悉,長豐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審判,確保從嚴從快,從接到案件到開庭審理宣判,僅用時24小時。
劉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伍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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