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8日,據瑤海檢察公眾號消息,2月17日上午,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快速受理了公安機關移送的一起疫情期間妨害公務案件。
2020年2月7日晚上9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大東門地鐵站準備換乘地鐵二號線,由于在疫情防控期間未按規定佩戴口罩,在地鐵乘務員勸說無果的情況下,合肥軌道分局九聯圩派出所派員到達現場處置,李某某拒不配合,試圖強行乘坐地鐵,在被阻止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地鐵內吵鬧,并用拳頭多次擊打執勤輔警朱某,致使無法正常執行公務。
鑒于本案案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又發生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瑤海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決定啟動快速辦理機制,檢察官立即開展工作,僅用了一個下午,便完成了告知、訊問、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和閱卷等事項,并且加班制作了審查報告、起訴書等相關法律文書。
2月18日上午,瑤海區人民檢察院對李某某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向瑤海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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